莘县黄河防汛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一、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的黄河防汛职责
(一)推动制定本行政区域黄河防汛相关法规、政策,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监督落实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执法检查,保障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根据黄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协调筹集资金,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快黄河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尽快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维护黄河防洪工程体系良好状态,保持河道行洪能力,协同推进黄河防洪非工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黄河洪水防御能力。
(三)负责组建本行政区域黄河防汛指挥及办事机构,保障必要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协调解决黄河防汛抗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黄河防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黄河防汛能力建设,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解决相关资金和应急资金,用于黄河防洪工程修复、防汛队伍建设、防汛物资(设备)筹集和预置抢险力量、料物、设备与险情抢护等防汛活动。组织开展黄河防汛业务与技术培训,加强实战演练,督促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熟悉黄河防汛业务,有关人员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指挥决策水平和实战能力。
(五)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黄河洪水防御预案(包括防洪、超标准洪水应对方案等),按程序报批并督促落实相关措施。
(六)组织做好黄河行洪区、蓄滞洪区安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根据防洪安排及时组织转移区内人员,确保能够适时分洪运用。根据规定组织做好黄河滩区、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相关工作。
(七)组织、督促、指导黄河洪涝灾害多发区的基层政府以及村组与社区建立综合防灾减灾网格化体系,落实群测群防减灾措施,健全转移避险分片包干责任体系,保障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经费,确保正常运行,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
(八)根据本行政区域黄河汛情特点,提前研究部署黄河防汛抗洪工作;组织开展黄河防汛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防汛责任、检查督察、监测预报预警、工程运行、预案编制、抢险预置、抢险救援、人员转移安置、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等措施任务。
(九)根据黄河汛情发展和预测预报情况,组织指挥当地相关部门、单位、团体、干群等参加黄河工程巡查防守、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抗洪抢险行动;根据汛情险情需要,组织、协调群防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等参加抗洪抢险救援,做好相关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指令和洪水调度要求;遇设计标准范围内洪水,确保黄河防洪安全;遇超设计标准洪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因洪水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努力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十)黄河洪涝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及时协调安排救灾款物,保障好灾区群众生活,做好卫生防疫,尽快恢复生产,组织开展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确保社会稳定。协调做好黄河水毁工程修复,尽快恢复工程抵御洪水能力。组织开展灾情统计、调查、评估和补偿工作。
(十一)根据本行政区域黄河洪水灾害特点,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灾害忧患和风险意识,普及减灾避险知识,提高干部群众参与防汛抗洪工作的主动性。防汛抗洪过程中,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组织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对本行政区域黄河防汛抗洪工作负总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二、县防汛指挥机构的黄河防汛职责
莘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县黄河防汛工作,贯彻实施国家防汛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部署全县黄河防汛工作,指导监督黄河防汛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黄河重大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县防指在莘县黄河河务局下设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承担黄河防汛日常工作。
三、县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黄河防汛职责
县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结合各自防汛职责,制定黄河防汛抗洪相关保障预案(方案)或措施,共同做好黄河防汛抗洪相关工作,确保黄河防洪安全。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黄河防汛抗洪工作宣传、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发生灾情的地方和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布黄河洪水预警信息,积极配合开展黄河防汛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各级教育部门加强黄河水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开展学生避险转移培训演练,提前组织做好受威胁区、危险区师生转移并妥善安置,协助提供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场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黄河防汛抢险救援有关应急产品等的生产组织,负责做好黄河防汛抢险无线电频率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沿黄公安机关加强黄河汛期抢险救援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扰乱防汛秩序、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地方、部门妥善处置因黄河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和疏导。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撤离或转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保障防汛活动的相关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救灾救助资金支持。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做好黄河防汛抢险应急林木采伐、取土等相关手续办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修复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运输企业为黄河防汛物资及紧急避险人员提供紧急运力。
县水利局: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摸排北金堤水闸泄洪流路,综合分析泄洪能力。根据防洪需要,按县防指要求组织做好所辖水工程的调度。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沿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做好农田排涝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负责及时收集、报送因水灾害造成的农业灾情信息。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督导各旅行社和沿黄A级旅游景区、博物馆等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黄河汛期安全防范、转移避险、应急处置等工作,协助提供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场所。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沿黄各地做好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调配医疗卫生救援力量支援防汛抢险现场和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黄河重大水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黄河水灾害防治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开展黄河洪涝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黄河防汛抢险物资价格违法行为。
县融媒体中心:在县防指和县委宣传部门授权下,宣传报道黄河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播报预警响应等信息,宣传黄河防汛预防、避险知识等。加强广播电视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参加黄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调度指挥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开展黄河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和救援群众。
莘县黄河河务局:负责全县黄河防汛的日常工作,负责北金堤(莘县段)水工程的统一调度,承担黄河防汛抢险技术支撑。
县气象局:负责组织沿黄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测工作以及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提供气象信息。
国网莘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涉及黄河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组织做好黄河河务部门、黄河防洪工程和设施的电力保障,做好黄河防汛抢险、排涝、台风防御、救灾的电力供应,加强黄河防汛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应急电力供应。
中国移动莘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莘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莘县分公司:负责做好黄河发生洪水时应对通信手段保障,确保抢险指挥通信畅通。在汛期优先传递预警信息及暴雨洪水、灾害性天气等重要信息。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厘清各部门黄河防汛职责,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全面提升莘县黄河水旱灾害防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莘县黄河防汛职责(征求意见稿)》。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等法律条例以及《山东省黄河防汛职责》《聊城市防汛职责》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县黄河防汛工作实际制定《莘县黄河防汛职责》。
三、与上级文件的异同点
(一)相同点
省、市、县三级黄河防汛职责的出台制定均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原则,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明确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部门黄河防汛职责,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二)不同点
1.针对层级范围不同。《山东省黄河防汛职责》《聊城市防汛职责》着眼于全省、全市黄河防汛整体大局,覆盖范围广,宏观指导性强。由于行政区划、地理位置等因素,莘县境内没有黄河主河道流经,《莘县黄河防汛职责》主要聚焦于黄河流域金堤河防汛,而莘县黄河防汛任务为金堤河发生20年一遇内涝水,确保北金堤堤防不决口;当黄河发生超标准洪水,北金堤滞洪区滞洪运用时,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与山东省、聊城市黄河防汛任务相比有所不同。
2.成员单位职责不同。《莘县黄河防汛职责》第三部分“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黄河防汛职责”,主要根据莘县部门单位机构的名称、职责等实际情况来合理设置,重点突出莘县属地特色。如由于莘县没有通航水域,不具备通航条件,无黄河浮桥经营企业,所以在交通运输局的职责中应该相应删除“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黄河浮桥经营企业按要求拆除浮桥”的内容。
四、重要举措
莘县黄河防汛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水安全支撑,《莘县黄河防汛职责》的制定出台都围绕这一核心目标展开。
《莘县黄河防汛职责》强调了黄河防汛要在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的统一领导和正确指挥下科学运行,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现“网格化”管理,推行“分片包干制”,将全县防汛重点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由基层政府以及村组与社区负责抢险救援、人员转移安置、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做到反应迅速、指挥有序、处置得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莘县黄河防汛职责》明确了莘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黄河防汛主要任务,黄河防汛有了统一指挥机构。同时,在莘县黄河河务局设置黄河流域防汛抗旱办公室,具体负责黄河防汛日常工作,增加了黄河防汛指挥力量。能够指导监督黄河防汛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黄河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莘县黄河防汛职责》还对全县20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县属开发区以及23家部门单位的防汛职责进行了具体划分,涵盖了“水利、应急、住建、交通、电力、通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及时准确发布洪水预警等信息、实现转移安置有力得当、社会治安稳定有序、抢险救援高效运行、应急保障供应充足、生产生活秩序快速恢复,确保防汛责任不留死角。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人
解读机构:莘县黄河河务局
联 系 人:王昊为
联系电话:0635-517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