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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第45次政府常务会议》

时间:2023-11-13 1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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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15220009/2023-45220416
名称: 【议题解读】《第45次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单位:莘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13

议题:听取关于莘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汇报


一、上会背景

为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实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鲁文旅资源〔2023〕14号)文件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因此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莘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鲁文旅资源〔2023〕14号)、《山东省旅游资源普查标准(试行)》。

三、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有关要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实施,全面调查我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数量、类型、等级、分布等情况,摸清和掌握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家底,为实现文旅资源科学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开展工作

全面调查我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数量、类型、等级、分布等情况,摸清和掌握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家底。一是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组建普查工作队伍对基础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二是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供的六大类文化资源标准和8大类旅游资源标准开展普查工作,填报相关表册。以镇(街道)为调查基本单元,编制旅游资源预目录,选定调查对象,制定调查路线。各专业队伍负责对照旅游资源调查表采集资源单体的基本情况、影像资料等信息,对资源开展分类评价;地方队伍和有关部门负责配合专业队伍做好信息采集、现场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三是在文化和旅游资源实地调查、分类和评价的基础上,对资源进行系统整理、汇总,形成全县资源普查报告、图集等成果性文件,提交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四是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资源普查阶段性成果进行审查验收,形成成果资料,做好我县优品级旅游资源的申报推荐工作。

 

议题:关于听取《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意见》的工作汇报

 

接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意见》和领导人批示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逐条逐句分析研究,吃透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关背景

地下水是重要的供水水源和生态环境要素,在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山东作为北方省份,降雨量偏少,地下水一直是主要的供水水源之一,多年平均地下水利用量约占总用水量的40%左右。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一些地方逐步出现地下水超采现象,不仅妨碍了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还造成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环境和生态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将地下水超采治理放在保障全省水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中统筹谋划、强力推进。2015年以来,省政府先后批复同意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和限采区、禁采区划定方案及《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将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纳入《山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地下水超采。省水利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地下水开采量、地下水利用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不断下降,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地下水位逐步回升。

2021年9月15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地下水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在地下水管理方面的专项行政法规,对地下水调查、规划、节约、保护、利用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深入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意见》,聚焦地下水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作出了全面工作部署。特别是针对当前地下水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提出的十二项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山东实际,体现时代性和创新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为各地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扎实开展地下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必将有力促进全省地下水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主要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明确要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地下水管理与保护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节约和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到2025年,全省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全面完成浅层地下水超采治理阶段性目标任务,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基本压减完毕。到2035年,全面建立起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的体制机制,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区,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可持续利用。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主要包括组织实施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实行水量水位双控管理、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加强地下水位监测管理、加快建设地下水取水监测计量体系、突出做好农业灌溉地下水管理、做好地下水储备和应急使用管理、加强地下工程建设管理、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地热开发取水管理、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十二项重点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健全长效机制三部分。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加大地下水管理资金投入,健全保护和管理地下水的长效机制。

三、我县实际情况

(一)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情况。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结果,全县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1151km2,约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1%;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达1413km2,与全县国土面积相当。

(二)地下水超采治理情况。2016年以来,按照省、市、县地下水压采方案我县浅层地下水压采任务1391万立方米,深层地下水任务680万立方米。截止目前,我县浅层地下水共压采2002万立方米,封填机井35眼,浅层地下水压采任务已超额完成;深层地下水共压采358.4万立方米,封填机井40眼,还有321.6万立方米未完成,预计2024年底全部完成压采任务。

(三)地下水压采项目实施情况。我县2019、2020年实施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4200万元、3500万元。工程主要分布在缺水严重的北部地区,涉及莘县北部11个镇街,受益范围约300平方公里。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建设引水、蓄水等工程,增加河道拦蓄能力,实现水源置换,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项目实施完工后,压采浅层地下水能力共695万立方米。

(四)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市下达莘县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319亿立方米,实际用水总量为2.02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用水总量为1.14亿立方米。2023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319亿立方米,预计年底能在控制目标范围内。

(五)用水强度控制实施情况。我县对年度用水量达到或超过1万立方米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下达用水计划,实现计划用水覆盖率100%。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并对用水设施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按时做好取用水统计数据管理,同时会同行政审批部门全面落实新改扩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或节水评价中全部使用用水定额先进值。

(六)地下水位监测站点管理情况。我县境内共有地下水位监测站点49处,为我县地下水水资源评价、调度、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可靠数据,进一步提升地下水位监测站连续性、合理性、规范性管理水平。截止今年10月份,全县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3.86米,连续6年持续回升,地下水位回升1.48米。

(七)地下水取水监测计量情况。2022年3月我县对管理的取用水户安装了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共安装143套,已全部接入山东省水资源水量核定远程在线监控管理系统,实现了非农地下水取水口计量全覆盖。

(八)农业灌溉地下水管理情况。全县涉及农业灌溉机电井19139眼,针对数量多、整治任务重的实际,采用区域评估的方式办理取水许可手续。2022年4月,我局组织编制完成《莘县农业灌溉机电井取水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共计办理145套取水许可证,并在全国取用水专项整治信息系统中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四、下步落实计划及措施

一是强化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按照2023年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严守用水总量红线,统筹利用区域外调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严格落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求,强化重大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水资源论证,推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深入落实。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把节水作为根本出路,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

二是组织实施编制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尽快编制并组织实施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对我县辖区内地下水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及治理修复等作出系统部署。

三是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加快完成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根据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调整情况和地下水超采治理需求,及时制定实施地下水取水工程关停计划。积极推行“二维码”应用和“一井一码一档”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继续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知要求,采取“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综合治理措施,积极争取2024年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部完成地下水压采任务。

五是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取用地下水违法行为相关举报制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地下水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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