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听取关于新修改《统计法》的解读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修改背景
《统计法》1983年颁布,1996年、2009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其中,2009年是修订,是全面性、系统性的修改,1996年和今年是修正,是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统计法》实施以来,在规范统计工作有序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统计工作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这次修改聚焦统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系统总结统计实践中成熟有效的工作经验做法并明确为具体的法律制度,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围绕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等方面新增3条、修改21条,主要体现在:
一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统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此次统计法修改,通过法定程序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统计法》,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是增加统计监督有关规定。在立法目的中增加“加强统计监督”内容,并围绕统计监督新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规定“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进一步明确了统计监督内涵和职能定位,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是体现新发展理念要求。此次统计法修改,为使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更加客观全面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统计现代化的驱动作用,加快建设智慧统计,规定国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转化与运用;为获取更加真实准确的源头数据,规定搜集整理统计资料要“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以有效提升政府统计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是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就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新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追究法律责任”,将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和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作为领导干部法定职责。同时,新修改统计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并在第四十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是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等改革成果。此次统计法修改,就国民经济核算专门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和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上述修改,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核算改革部署要求和实践经验固定为法律制度,进一步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确保国民经济核算的规范性严肃性,不断提升国民经济核算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其服务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六是强化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这是本次修法新增加的一款,聚焦当前统计信息共享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赋予了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职责,并规定了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即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有利于提高统计资料利用效率和政府统计整体效能,减少重复交叉调查,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
三、贯彻落实措施
我们将以此次《统计法》修改为契机,加强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贯彻,努力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深刻领悟新修改《统计法》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干部、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的学法用法思维。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发挥头雁效应,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日为契机,精心做好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
二是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格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统计,常态化开展培训指导,推动基层统计人才培育提质扩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数据质量闭环监管,强化数据质量核查,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全市发展成效。
三是切实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的动态监测,强化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加强重点指标数据分析研究,深入研判经济运行情况。
四是常态化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严格实施新修改《统计法》责任制相关规定,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印发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督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及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件,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
议题:听取关于公安交警中队标准化建设的汇报
一、议题背景
2024年9月20日,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公安交警中队建设的意见》。2024年9月9日,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省公安交警中队保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并召开解读会。
会议指出,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意见》,省委印发《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都单独对“交警中队”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准确把握两个《意见》的重点要点,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深化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强化基层治理。健全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考评体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公安交警中队用房纳入城乡综合治理统筹建设和保障,为交警中队配套满足使用要求的业务技术用房。三是合理设置中队。按照管辖范围不超过3个乡镇(街道)的标准设置1个乡镇中队。四是充实中队警力。2024年交警中队配备民警3人(含)以上,2025年达到5人(含)以上,2026年乡镇中队达到7人(含)以上。五是理顺保障机制。将交警中队所需经费纳入市、县级公安机关年度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六是提高装备配备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执勤执法及防护装备,建立定期更新机制。
二、议题目的
需要进一步明确交警中队经费保障、警用装备水平提升、加强中队营房建设、充实交警中队警力、健全综合治理机制,提高交管工作现代化水平。
三、议题主要内容
正视全县公安交警中队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短板:经费保障不足,基础硬件差;年龄结构老化,警力缺口大;警车、警用装备配备不足,更新机制不健全;“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治理综治机制不健全,存在交警单打独斗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
(一)将中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关于全市公安交警中队保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交警中队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转移支付资金或乡镇(街道)补助经费优先用于交警中队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乡镇(街道)对交警中队所承担的社会治安防控等任务给予人、财、物等多种形式的补助。分批次、分年度为中队民辅警配备执勤执法、车辆随行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和警用车辆,确保每个中队满足2辆巡逻查控任务和应对2起以上事故勘查警情用车需要,确保中队建设适应基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二)新建、改造中队改建。聊城市已为莘县调整三个乡镇中队编制,按照管辖范围不超过3个乡镇(街道)的标准设置1各公路中队的要求,交警大队根据行政区划、道路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结合辖区国省道分布情况,拟增建两个公路交警中队、对鉴定后的危房进行改建、对部分中队增建办公业务用房。
(三)增加交警中队人员。按照2024年交警中队配备民警3人(含)以上的要求,协调交警支队、县公安局于2024年年底前为交警中队增加10名民警。
议题:听取关于《莘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审议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一、议题背景
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全体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制度安排,是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体现,是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在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议题目的
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养老服务覆盖面,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获得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
三、主要内容
《莘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包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水平3个主要任务,设有24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着眼养老需求,聚焦群众关切,在加快建设具有莘县特色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由政府直接或通过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持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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