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县政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为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聚力“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深入实施“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围绕打造“五大目标”,大力实施“六个全面提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锚定争创一流,笃志走在前列,勇当聊城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奋力谱写新时代莘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县委全面领导下,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忠诚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创新型政府、担当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聊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三、出台目的
打造忠诚、法治、创新、担当、廉洁政府,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开展工作,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第三章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第五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第八章 会议制度
第九章 公文审批
第十章 政务信息工作
第十一章 督促检查工作
第十二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章 廉政和作风建设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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