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妇女儿童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政府行动计划,科学编制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将为今后我县妇女儿童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引。
二、决策依据
莘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莘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是依据《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编制形成。
三、出台目的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县奋力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新篇章的关键时期。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了专门部署。编制我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贯彻落实,推动我县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规划编制设计科学合理,内容具有针对性、可检测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新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必将推动我县妇女事业在新发展阶段取得新的更大进步。编制我县儿童发展规划是儿童生存、发展、权利实现的重要制度保障,科学编制好儿童发展规划,将为今后五年我县儿童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引。
四、重要举措
妇女发展规划涵盖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8个领域的重点工作,共设79项主要目标、93项策略措施。通过“规划”的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半边天”作用更加彰显,性别平等进程加速推进,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儿童发展规划涵盖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7个领域的重点工作,共设62项主要目标、80项策略措施。通过 “规划”的实施,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儿童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护、家庭、环境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8月30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家们认为“规划”符合国家、省、市关于规划编制的要求,紧扣了我县妇女事业的发展现状,编制过程科学规范,目标明确,体制、机制保障有力、切合实际,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全面发展原则,能够指导我县“十四五”时期妇女事业的发展。
9月1日至9月30日,在政府网站公示征求意见30天无反馈意见。
10月22号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特邀单位征求规划”送审稿意见,并依据反馈意见进行了完善和修改,最终一致通过了“规划”送审稿。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莘县妇女联合会
具体联系人:宋晓晖
咨询电话:0635-732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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