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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吹风会:《莘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试行)》

时间:2023-06-14 1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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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15220009/2023-45221362
名称: 政策吹风会:《莘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试行)》
发布单位: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6-14

近日,莘县举行政策吹风会,邀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刘桂民对《莘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主持人:近日,我县出台了《莘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试行)》,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文件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刘桂民同志为大家介绍文件的相关内容。


刘桂民: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请问刘主任,该《工作规则(试行)》制定目的是什么?

刘桂民: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是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要事项,或按规定必须由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以规范的议题、严谨的程序、精准的时限来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此次《工作规则(试行)》更新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会议议题内容、材料要求和审签程序;进一步细化了会议召开形式、会议纪律和会议落实要求,必将进一步推进县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刘主任,提请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议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刘桂民:主要有五项程序,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吃透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三是开展稳定和舆情风险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作用,对决策方案的风险作出评估。四是合法合规性审查。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提前3天报县司法局,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五是有关部门协商一致。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提报部门会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主持人:刘主任,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事项如何落实?


刘桂民:议题批准后,县政府办公室及时立项并下发承办单位,明确落实时限、落实要求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部门认真抓好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并按照要求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办,常务会议后及时形成落实情况报告,每半年形成1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后,报县政府领导同志。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主任的介绍,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到此结束,再见。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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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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