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202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莘县人民政府印发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莘政发〔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2024年1月17日,莘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张云生县长代表县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我县2023年政府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期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县政府督查室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分解,形成了《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二、《通知》出台依据
莘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起草《方案》,1月10日编制完成《方案》初稿,经过向牵头领导、各镇街各部门征求意见和研判后,1月18日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1月20日经县政府同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进行印发。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为三部分,按照类别、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分解,第一部分为主要预期目标,3项任务;第二部分为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分为7部分84项任务;第三部分为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5项任务。《通知》任务共92项。
四、实质性解读
为更好落实县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落实,《通知》要求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梳理制定推进落实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完成时限、推进措施,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切实发挥抓总作用,敢于牵头、主动牵头,凡事会商在前、协同随后,与责任单位建立无缝对接的定期沟通协商机制,推动目标任务协同共进、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县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张 献
联系电话:0635-732143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