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农业灌溉用水的引调和水量分配,是保证农业生产丰产丰收的必要保证。今年以来,我县扎实推进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加大河道疏浚治理力度,实现农业灌溉用水科学调度,保证水利工程灌排体系的正常运行,实现了“旱能浇、涝能排”的治理目标。为进一步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本着“谁受益、谁承担,谁用水、谁交钱”的原则,在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制定了《2024年度莘县引黄引金灌区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水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909号)
《莘县发展和改革局、莘县水利局、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莘县引黄引金灌区农业用水终端试行价格的通知》(莘发改〔2023〕10号)
三、实质性内容
方案详细说明了2024年度莘县引黄引金灌区终端水费的组成,其中:
1.引黄引金灌区终端水费。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以支渠进水口为计量点,计算出我县引黄引金灌区计费水量为8733万立方米(引黄灌区7400万立方米,引金灌区1333万立方米),按照0.13元/m3 价格核算,水费共应计收1135.29万元。
2.县级及镇(街道)清淤费。因黄河水含沙量较大,致使沉沙池、输沙渠等淤积比较严重,为保证引调黄河水的条件和质量,需定期进行清淤。
(1)莘县沉沙池、输沙渠清淤(县级清淤费)。经测量,2024年预估县级清淤费为927.68万元,根据相关要求,每年计收水费总额一般不高于往年费用,实际按808.72万元收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序号 | 类别 | 需清淤土方 (万m3) | 清淤单价 (元/m3) | 费用预算 (万元) | 备注 |
1 | 沉沙池 | 103.75 | 6.5 | 674.36 | (因输沙渠需用泥浆泵清淤,故价格较高) |
2 | 输沙渠 | 21.11 | 12.0 | 253.32 | |
合计 | 927.68 |
(2)镇级清淤费。根据往年各镇(街道)清淤实际情况,明确各镇(街道)最高限额,共计633.30万元,用于完成辖区内沟渠清淤任务。
3.沉沙池区生活补助粮折款。2024年度沉沙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294.6万斤,按照国家小麦2024年最低收购价格计算,生活补助粮折款为433.06万元。
综上,2024年度莘县引黄引金灌区终端水费计收总额为3010.37万元。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莘县水利局
联系人:王增虎
咨询电话:1378073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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