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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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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15220009/2023-13262689
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5-06
发文日期: 2023-05-06
文号:莘政发〔2023〕27号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布单位:莘县人民政府
文件状态: 有效

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莘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莘政发〔2023〕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莘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莘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莘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发〔202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气象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6%以上,重点区域预报空间分辨率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分钟级,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3%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6%以上;以气象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气象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根基

1.健全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和健全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将3套4要素气象观测站升级为6要素国家气象观测站,城区新建一套4要素气象观测站;加强部门协作共享,推进部门数据共享的气象观测体系建设;依法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文中心)

2.完善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加强突发灾害预报预警以及气象影响和风险预报能力建设,拓展气象预报业务一体化平台应用。做好省、市级气候预测产品解释应用,加强冰雹、雷雨大风以及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预警能力。加快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努力构建无缝隙、智能化现代预报业务体系,不断提高预报精准度。(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黄河河务局)

3.打造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充分依托数字政府系统建设资源,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优化灾害性天气预警发布流程,实现预警信息分区域、分人群精准靶向发布。构建县域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县大数据中心)

4.升级气象信息支撑系统。积极推进数字气象融入“城市大脑”公共基础平台,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气象数据业务建设和跨部门融合应用,开展气象数据深度挖掘和共享服务。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等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健全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构建“多员融合”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通讯运营商、广播电视等行业部门及时向全县市民群众发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

2.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逐级发布、精细化到镇(街道),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强化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气象科普场所建设,提高气象科普信息传播能力,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基层网格员和气象信息员气象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再传播职责。推动气象预警融入应急广播体系,实现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3.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决策气象服务需求分析制度,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服务意识,把“同理心”的服务理念融入气象服务,按需提供差异化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完善专业气象服务机制,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提升气象服务融入公众智慧生活的能力,满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元化气象服务需求,实现气象实况、预报预警产品等精准、高效推送。(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4.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设施农业主产区的作业保护力度,优化作业站点布局,规范建设地面作业站点,开展人工防雹和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作业队伍、作业指挥及作业条件识别、效果评估等能力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实施作业站点、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

(三)提升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1.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行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提升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发展“气象+保险”服务;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评估,提升保障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过程气象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聊城银保监分局莘县监管组)

2.实施城市气象服务保障行动。加强城区防汛气象防灾减灾保障能力建设,科学加密布设气象探测设备,提高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发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气象服务产品,面向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分行业分部门的气象影响预报预警服务,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共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

3.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实现气象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等生命线调度部门的联防联动和数据共享互融。深化“互联网+气象”服务行动,加强“气象+行业”数据融合,针对重点行业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化专业气象服务。(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中心)

(四)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1.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完善气象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体系,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智慧气象等气象领域关键技术研究纳入县科研立项计划,深化气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交通等行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协调发展,联合攻关共性关键技术。(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大数据中心)

2.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和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好各项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成果转化激励等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加强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财政支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强化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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