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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部分道路名称的通知
莘政发〔2025】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确定了我县部分道路标准名称,现予以公布。
附件:部分镇(街道)道路名称一览表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部分镇(街道)道路名称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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