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莘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莘政发〔2025〕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25年3月19日,县政府公布了莘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莘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的《莘县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的《莘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莘县老城区控制详细规划》3件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中共莘县县委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聚力推进平原特色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莘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的《莘县违法建设发现处置机制实施意见》3件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三、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要求完成决策任务。
附件:莘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莘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莘县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 序号 | 决 策 事 项 名 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完成 时 间 |
| 1 | 中共莘县县委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聚力推进平原特色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5.6 |
| 2 | 莘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5.6 |
| 3 | 莘县违法建设发现处置机制实施意见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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