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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莘县“1+N”重点招商项目会商决策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2-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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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15220009/2022-13325159
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莘县“1+N”重点招商项目会商决策机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4-01
发文日期: 2022-04-01
文号:莘政办发〔2022〕4号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单位:莘县人民政府
文件状态: 有效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莘县“1+N”重点招商项目

会商决策机制》的通知

莘政办发〔202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莘县“1+N”重点招商项目会商决策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1     

(此件公开发布)

莘县“1+N”重点招商项目会商决策机制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重大招商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决策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县政府确定对“1+N”重点招商项目会商决策机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N”组成人员

“1”,即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 

“N”,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项目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含园区、镇街,下同)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商内容,视情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会议。

二、会商研究事项

需县政府研究决策的重点招商事项,主要包括:

(一)县属国有企业对外招商合作需落实财政扶持政策的项目;

(二)需县属国有企业或政府引导基金注资参股的项目;

(三)重点招商项目落户的可行性,需落实的县级扶持政策及项目立项、选址、准入等问题;

(四)重点招商项目推进过程中需多个部门或上级部门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五)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确定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三、会商运行机制 

(一)会商方式。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1+N”重点项目会商会议,如有亟需研究的重点事项可随时召开。

(二)议题提报。一是提报议题。项目责任单位提交“1+N”重点项目会商研究议题材料,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呈分管县领导审签,于每月20日前报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提报材料前,项目责任单位要与会商议题涉及部门、单位充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二是确定议题。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会商议题,报分管副县长审定,重要议题材料报县长审定,初步确定会商议题。

(三)会议议程。由分管副县长主持,会商议题逐个进行。 

1.议题呈报单位汇报项目事项和工作建议;

2.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分管副县长提出综合意见。

(四)会议组织。会议组织由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决策确定事项落实。是形成会议纪要。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会议纪要初稿,经与会部门会签、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形成会议纪要,作为会商事项推进和审批依据。涉及重要议题的会议纪要呈县长审签。二是抓好追踪落实。会议确定事项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进督导调度,有关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 

附件:“1+N”项目会商议题提报表


附件
1

“1 +N”项目会商议题提报表


提报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需求

需要会议解决的问题

配合单位









备  注


提报人:               联系方式:          日期:

注:1.提报议案同时,请附投资企业和项目的详细情况。

2.如有其他材料,请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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