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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莘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1-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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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15220009/2021-13325301
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莘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15
发文日期: 2021-07-15
文号:莘政办发〔2021〕1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莘县人民政府
文件状态: 有效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莘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莘政办发〔202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经县政府同意,将朝城老党校等5处建筑列为莘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有关单位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确定的历史建筑进行宣传、测绘、建档,要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莘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附件


莘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序号

名称

位置

结构

面积(㎡)

年代

1

朝城老党校

朝城镇西街村

砖木

280

1960年

2

江楼村史馆

朝城镇江楼村

砖木

60

1957年

3

冀鲁豫边区革命历史陈列第一展厅

大张家镇红庙村

砖木

127

2013年

4

冀鲁豫边区革命历史陈列第二展厅

大张家镇红庙村

砖木

75

2013年

5

冀南区党委旧址

大王寨镇杨庄村

砖木

45

19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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