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莘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08 14:14:16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索引号: 3715220009/2024-45277187
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0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莘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3件,公开发布莘县人民政府文件9件、政府办公室文件20件,对政策文件进行多角度多形式的解读。政府门户网站规范了各部门基本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和机构设置内容及展示形式。集中公开了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及相关议题解读、媒体解读和视频回放。集中公开了2023年4期政府公报,强化了公报精准检索功能。公开莘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并定期公布实施情况。各部门围绕生态环境、城市综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法律服务、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义务教育等方面进行专题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莘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新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5件,与去年相比增长49.40%,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内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方面。予以公开34件,占27.20%;部分公开51件,占40.80%;不予公开3件,占2.40%;无法提供27件,占21.60%;不予处理3件,占2.40%;其他处理7件,占5.60%。

(三)政府信息管理

莘县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信息集成与责任分级的内容发布机制,莘县人民政府网总站显示内容由各政务公开主体单位分站点信息支撑,有机结合,集中展示。各单位分站点之间相互独立,对本单位发布信息独立负责。

建立自检、互检、专检、定期全面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及具体要求,每月底要求主体单位对本单位发布内容进行自检;组建莘县政务公开检查小组,为小组成员分配非本单位发布信息的检查任务,每月初进行检查;涉及多部门的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由领域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县级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对网站所有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形成多维度的网站内容监督检察网,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继续推进完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将解读工作融入发文流程,严格落实谁制作谁解读、解读与政策文件三同步工作,多角度多形式高质量解读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莘县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优化信息展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信息展示,采用左侧分栏右侧标签的方式实现用户对单个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所有信息进行快速浏览,方便群众快速找到有用信息。不断完善和更新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内容信息,以提供更详尽、准确的数据,更方便的服务人民群众。二是提供更为强大的信息检索功能,在保障信息搜索内容全面的同时,同时添加搜索结果栏目标签提高搜索结果可识别性,提高精准检索效率。

莘县政务新媒体去粗取精、精简“瘦身”,2023年将全县政务新媒体账号数量由70个精简至9个。守正创新,精炼“提质”,深化落实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发挥好政务新媒体作为线上大众化信息传播渠道的积极作用,助力政府文件精神全面辐射,高效落实。

(五)监督保障

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明确政务公开承担机构及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按照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上半年开展《条例》集中学习培训,下半年开展依申请公开专项培训,通过对50家单位进行摸底暗访,将所有单位分为7个小组复盘、所有单位集中业务考试三个环节,有效提高了全县各部门、镇街对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的重视程度和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3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9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3952

行政强制

7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2

1

0

0

2

0

1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1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1

0

0

0

1

0

5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1

0

6

(七)总计

125

1

0

0

2

0

1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30003200020001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力度不到位。部分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后,得不到有效落实,问题重复出现。二是公开信息不规范。存在发布信息不精准、重点工作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各单位主动公开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不到位。近年来,莘县解读工作有了明显进步,但解读整体质量还有待提升。部分文件起草单位没有从推动政策落地的角度进行解读,导致政策解读依然存在部分政策文件不同主体、不同形式的解读材料内容较为相似问题。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莘县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工作标准。围绕各阶段发现的问题清单,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强化公开意识。根据县政府提出的政务公开公开分工和具体公开要求,将各项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提出完成时限,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抓实见效。三是创新工作打造亮点。提高工作标准、强化履职尽责,让业务工作有依据、让监督工作有抓手。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继续强化理论学习,探索工作亮点,增强工作本领,为打造莘县“莘情公开”政务公开品牌添砖加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莘县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深化行政流程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信息展示,采用左侧分栏右侧标签的方式实现用户对单个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所有信息进行快速浏览,方便群众快速找到有用信息。不断完善和更新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内容信息,以提供更详尽、准确的数据,更方便的服务人民群众。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111件,其中,道路交通类29件,农业林业水利类19件,科教文卫类23件,基础设施类23件,其他类17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莘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共向县政府系统提出了229件提案。目前,所有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其中,解决采纳181件、计划解决33件、留作参考15件。委员对答复的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聊城市莘县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在公开制度、内容、形式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建立起集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监督考评和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四位一体”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全县政务公开提质升级取得良好成效。

莘县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提升行动,提标准、重执行、强监管,打造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体系。2023年修订《信息公开指南》,通过理论培训、暗访摸底、小组复盘、集中考试四个环节,构建起完整的培训体系,有效提升了全县各部门、镇街依申请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实行依申请公开件全流程监管,增强承办单位的程序意识,推动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其他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sx.gov.cn/)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

联系我们隐私保护郑重声明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