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反映莘县大张家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阳光、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了《莘县大张家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及省、聊城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三、出台目的
通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方便公众了解更多公开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重要举措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五、其他
解读单位:莘县大张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庆喜
咨询电话:0635-786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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