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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观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09: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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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314699/2023-13266525
名称: 莘县观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观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莘县观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开。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观城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全镇整体目标,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观城镇2022度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1条。在观城政务微信公众号2022年度共推送消息317余条,内容涵盖通知公告、民生热点、基层党建、党的二十大精神、社区活动等多个方面,既传播力了正能量又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升了政务信息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观城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未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观城镇全体干部严肃纪律,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制作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要求起草责任部门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观城镇完善责任分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配置专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协调信息公开工作。对乡镇的机构概况进行梳理,对领导成员及分工进行了明确,并及时公开。二是扎实推进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的有关通知,及时维护乡镇的信息公开后台。

(五)监督保障

观城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规范流程,及时修订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查,落实各项保密要求;完善评议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观城镇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根据《莘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本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探索更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政务公开工作形式,确保公开内容具体、重点突出。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探求群众更容易接受的新形式,提升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2022年度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

2.落实县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按照要求及时更新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务要闻,镇部门会议,镇信息公开指南、镇其他信息。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观城镇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设立“观城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各种热点信息以及观城镇实际工作进度、会议精神及活动情况。

5.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8.本报告获取方式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sx.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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