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镇、街道

河店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9 10:00:00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索引号: 11371522004331878B/2019-13265329
名称: 河店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河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8〕16 号)等有关要求,河店镇编制本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1日起至 201812月31日止

  1. 概述

    2018年,河店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

  2. 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河店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3. 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内容,学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4. 接受社会监督。河店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并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送镇纪委。

  5.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河店镇主动公开信息3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解读2条,政府会议1条,发展规划1条,业务动态27条,实施方案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五)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需我镇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8年,我镇虽按期完成了上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群众参与度和关注度仍然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各部门的协作能力,确保部门间信息通畅;二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三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

郑重声明隐私保护联系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