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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5-093

时间:2025-12-02 16: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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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45939208
名称: 遗失声明2025-093
发布单位: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 2025-12-02

因权利人张永林、密朱民,保管不慎,将证号为:鲁(2018)莘县不动产权第0000941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登记坐落:莘县新华路101号1幢3号、3-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条第四项,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由登记机构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永林  密朱民      

公告单位: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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