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城镇居民杨连印已去世,生前与配偶购买房屋壹套,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20)莘县不动产权第0009286号,产权面积:98.78 平方米。登记坐落为:莘县文化街33号4幢2单元201室。该房屋其遗产部分由儿子杨法森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之规定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6年03月17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我登记机关予以办理转移登记。
声明人:杨法森
公告单位: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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