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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利人刘协江保管不慎,将证号为鲁(2021)莘县不动产权第0407893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登记坐落:莘县张鲁回族镇北安头西街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协江
公告单位: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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