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莘县丰鸿农资综合服务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申请人张甜甜的申请,对莘县丰鸿农资综合服务部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对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十八里铺镇曹庄村十字路口西400米路北的莘县丰鸿农资综合服务部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查,已符合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03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635-7318322
如无异议,我局将在公示期结束后为其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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