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镇、街道

莘县十八里铺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11:16:58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索引号: 11371522004526819R/2025-45599694
名称: 莘县十八里铺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十八里铺镇
发布日期: 2025-01-2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按照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十八里铺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循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立足乡镇实际,紧扣群众需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细化部署,创新公开形式与渠道,强化监督保障,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4年年底,累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另外,积极通过公开栏、走访入户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广泛性。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组织领导架构。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该项工作已被纳入党委及乡镇的重要工作议程当中,领导小组精准把控政务公开的尺度,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2.公开机制构建。主动对机构信息、工作动态等多方面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同时,安排了 1 名专人负责政府文件的整理以及网站信息的公开工作,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3.审核制度确立。对于各科室上报的政府信息,在发布之前会明确其公开属性。并且,信息需经由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审核,以此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上级政策、部署以及规定保持高度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们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充分借助镇村公开栏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多样化渠道,严格依据既定的政务公开范围、形式和内容等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这些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严格遵循 “先审查、后公开” 以及 “一事一审” 的原则,坚决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针对公开发布的文件资料,会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明确并落实审查责任,全方位确保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万无一失,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在逐步细化,公开内容也日益丰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务公开时效性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充实,各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也有待提升。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镇认真反思,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秉持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的思路,采取以下举措:其一,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培养专业人才,以适应政府信息化工作的新要求;其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管理和推进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其三,确保公开质量,每月定期检查内容,举办多样化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加大公文解读力度并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分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依据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部署,立足群众需求,取得良好的信息公开效果。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7月10日,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镇机关公务员、各村支部书记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活动。10月30日,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利用镇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矛调中心”和“莘情+”一站式服务中心场地,联合镇司法所、人社所、民政所、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多部门,邀请村民代表、人大代表、积极分子等,共同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让大家实地感受镇政府便民服务、矛盾调解现实环境,对发现的问题情况,畅所欲言,提出宝贵意见。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

联系我们隐私保护郑重声明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