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默认 大 超大
|
打印
一是核定收支基数,按照不同的收支情况对各镇街实行分类管理;二是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做到权责明晰;三是建立财政奖励机制,对达到指标的镇街给予财政支持奖励,更大力度激发干事创业能力;四是建立临时救助金制度,对部分刚性支出可以动用救助金进行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