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问答

《莘县县镇财政体制调整实施方案(试行)》中提到的临时救助金制度如何理解?

时间:2023-01-13 16:51:14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索引号: 11371522004438085T/2023-31404861
名称: 《莘县县镇财政体制调整实施方案(试行)》中提到的临时救助金制度如何理解?
发布单位:莘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1-13

    临时救助金制度是指县政府建立的一项应急制度,一般情况而言,对于镇(街道)年内无可申请资金来源,但有确需落实事项要求的,应积极通过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方式予以解决,县政府原则上不通过本级预算调整予以保障。但为保证镇(街道)在无可用财力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县财政建立临时救助金制度。镇(街道)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向县政府申请临时救助金。镇(街道)申请的临时救助金原则上以当年自有财力进行偿还,如出现年底未还清,相应扣减下年应拨款指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

郑重声明联系我们隐私保护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