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们认真总结了2018年财政信息工作,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s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莘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莘县武阳街东段路北;电话:0635-2169198)联系。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披露。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单位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重要信息、敏感信息经过局主要负责人签批。严把政策关,严把保密关,严把格式关,努力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有问必答,根据信息公开办法及时进行处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建立了科室间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各科室、单位的职责和相互关系,规定信息发布的程序,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报送及采用情况,明确各级责任,层层进行把关,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单位要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重要信息、敏感信息要经过局主要负责人签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建立政策解读机制,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今年县财政局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18年莘县财政局部门预算、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2018年月度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债务信息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情况,及时进行发布,公布招标公告和中标情况,受理供应商的投诉和建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县财政局共接到群众请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件2件,已及时准确的给予了答复,答复率100%。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莘县财政局一直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018年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0件。承办县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1件,办复率100%,即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97号王留贵委员关于供热采暖补贴的提案。针对该提案,我局安排专职人员与王留贵委员进行座谈,分析问题关键点,将问题原因和解决措施与王留贵委员进行了细致沟通,按时进行提案答复。王留贵委员对办理态度、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组配中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县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也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县财政局2018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出现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信息的安全运行,未出现信息失密泄密现象。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对政府采购信息进行发布,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更新速度比较慢,总体而言,有些栏目信息发布频次不够快,更新速度比较慢,实用性、针对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发布的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比较多,对工作有指导性的信息不够多,缺少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相对较窄。信息公开还没有达到全覆盖,无缝链接,有些部位见事迟、反映慢,没有全方位进行公开。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要求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今后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信息公开更新速度,根据聊城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披露,进一步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第一时间发布发生的财政信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今后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工作标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发高水平的信息,为打造“阳光财政”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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