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具有莘县第一中学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标准:根据财教〔2024〕181号文的最新规定,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我县普通高中现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学年平均2300元,具体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1800元,二档2300元,三档2800元。
资助程序 :在我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期初写申请书,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申请资助的学生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体系表》,并准备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学校成立班级评议工作小组、年级认定工作小组和校级认定领导小组进行三级认定,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认定—学校审核—校内公示—上报备案”的资助程序进行。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资助是传递温暖有力的支撑。学校将始终坚守初心,用心用情做好每一项资助服务,也期待与各位家长携手,为孩子们搭建起无忧求学的坚实平台,助力他们逐梦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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