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社会实践课程是《普通高中课程实验方案》中一个新设置的、独立的领域,它和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一起构成新课程的八大领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三部分,共23个必修学分,其中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共8个必修学分。根据方案要求和我校实际,就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课程实施制定本方案。
课程目标
(一)社区服务
1.使学生关心社区建设,主动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形成诚恳助人、乐于奉献的积极态度和情感。
2.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3.使学生学会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本领,提高沟通与合作的能力,增强团结协作的意识。
4.培养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意识,并在社区服务过程中学习新知识,体验奉献的愉悦和人间的亲情。
5.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区生活的社会环境,增长从事社会活动所需的知识,增强适应现代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社会实践
1.使学生关心社会和科技进步、关心地球和生存环境。
2.养成劳动观念,形成一定的劳动技能。
3.使学生获得直接感受和积累问题解决的经验,形成综合思考问题的能力。
4.培养学生认识探究社会问题的基本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协作能力、组织能力、独立思考和操作能力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课程内容
(一)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属义工或志愿活动性质,要求学生以服务者的身份参与到服务社区的各项活动领域中,多方面体验并认识服务对象,应用所学的知识,提供各种对社区有意义的服务,不断增强对他人、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包括:
1.公益活动——爱心社活动;
——“捐植实验林”活动;
——各类“义卖”活动;
——社区卫生保洁活动;
——社区积雪清扫活动;
——“废品分类回收”活动;
——学雷锋活动;
——青年志愿者活动。
2.宣传教育活动
——“传承雷锋精神”主题宣传活动;
——“共有一个蓝天”环保宣传活动;
——“节水护绿”主题宣传活动;
——“共建诚信,依法纳税”主题宣传活动;
——“牢记国耻,凝聚民族精神”主题宣传活动;
——系列社会调查;
——系列主题宣传日活动。
3.帮贫助困——赴莘县社会福利院的“爱心接力”活动;
——扶助残疾校友的爱心传递活动;
——城乡“手拉手”活动;
——“送温暖”活动;
——“压岁钱特别捐助”行动。
4.社区民俗活动——原生态·社区民俗风貌摄影比赛;
——莘县民俗调查;
——《莘县民谣》的搜集整理。
(二)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要求学生作为社会成员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通过融入社会、接触生活,增加对社会的认识与理解、体验与感悟,并在此基础上反思社会现象,发展思考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包括:
1.行业体验活动
——赴素质教育基地参加农业劳动;
——赴商场体验售货员活动;
——其他勤工俭学活动。
2.校园实践活动
——校园集体军训
——“实验学子修身行动”;
——值周班活动;
——国学社、爱心社、京昆社、雅风社、谏议团、学生广播站等学生社团活动;
——体育节;
——艺术节;
——成人仪式;
——举办“学子论坛”;
——编辑《空间》杂志;
——《校园心理》杂志;
——学生会活动;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活动;
——校内其它义务劳动;
3.外出参观、考察、访问等
——“国学夏令营”活动;
——“齐鲁文化考察行”活动;
——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
——与友好学校学生互访;
——访问知名学者等成功人士;
——其它游学活动。
组织实施
(一)活动形式
社区服务以爱心社、志愿服务小组、学雷锋小组为主要活动单位,在学校或家庭所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活动可以由教师来组织开展活动,也可以由学生自主安排。每个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
社会实践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在校外实践基地或校内组织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统筹和管理。以小组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每组至少由5人组成。
(二)组织机构
学校由学生处和团委负责对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协调指导。由班主任负责对班级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动员、组织、考核。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参加相关活动所获学分进行认定。
(三)基本要求
1.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和自主性。鼓励并要求学生自己参与设计、自己选择主题、自己组织实施、展开自我评价,尽可能让学生自己去观察、感知、判断、分析、反思和创造,将活动的实施过程作为学生改变学习方式、感悟生活的过程。
2.落实活动规范,保证严肃性和真实性。每次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责任人四落实。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如实填写《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报告》。注意做好考勤记录和活动原始记录。
3.注重态度考察,重视过程体验。重在考察学生的参与能动性及从中的积极体验和真实感受以及认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领域的进步与发展。
4.增强安全意识。在组织活动时,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与学生家庭、社会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5.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量力而行,讲究诚信。
学分认定
(一) 社区服务
1. 学分设置:三年共2个学分。
2.时间要求:高一、高二分别参加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取得相关证明,分别获得1个学分。
3.认定方法:以学期为单位汇总原始材料,学年末填写社区服务学分认定表。首先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和态度给出学分,上报学生处或团委审核,最后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生自主安排的社区服务由接受服务单位负责人签章证明,学校组织的服务活动由负责教师签章证明。
(二) 社会实践
1.学分设置:三年共6个学分。
2.时间要求:三年内必须参加为期3周的社会实践,每学年1周,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进行。
3.认定方法: 以学期为单位汇总原始材料,学年末填写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表。首先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和态度给出学分,上报学生处或团委审核,最后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生自主安排的社会实践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章证明,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由负责教师签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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