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走灯关。
二、禁止私接电源。
三、禁止使用规定以外的电器。
四、嗅到电线胶皮糊味,或发现电路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给生活教师。
五、禁止将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公寓楼。
六、禁止点蜡烛、蚊香。
七、禁止吸烟。
八、禁止在公寓、走廊、厕所点火烧废纸等杂物。
九、禁止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桶内。
十、禁止在走廊、公寓内生火做饭。
十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未发生火灾,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十四、发现火情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值班生活教师。
十五、生活教师发现火情立即组织灭火,同时报告给当天的级部督导组领导,且拨打 “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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