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预案

莘县第一中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版)

时间:2025-05-22 15:39:29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索引号: 1237152249508476XD/2025-45466953
名称: 莘县第一中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版)
发布单位:莘县第一中学
发布日期: 2025-05-22

莘县第一中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 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中层,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 报告程序:
⑴学校校长、值日中层。⑵地方党委政府。(3)教育局。
3. 处置措施
(1)在自然灾难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4.注意事项
(1)学校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
(2)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3)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4)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5)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6)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7)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

联系我们隐私保护郑重声明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