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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妇幼保健院无烟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时间:2024-05-23 15: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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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妇幼保健院无烟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莘县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 2024-05-23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1、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

2、 在院内张贴醒目控烟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3、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建立医院控烟工作组织机构。成立控烟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控烟的日常工作。各科室设立控烟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

4、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

5、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6、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7、全院控烟监督员,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8、在院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9、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0、把控烟工作长期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和使用戒烟药物、控烟用品。

11、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要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年度优秀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先进科室评比。

12、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3、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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