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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莘县县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集单位:莘县发展和改革局 征集时间:2024-08-06~2024-08-15

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次修订)《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22年4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修正)《聊城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聊政发〔2023〕3号等法规文件精神,规范粮食储备管理,完善粮食储备体系,推进依法治粮,保障粮食安全,县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莘县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2486-2024815

联系电话:0635-7328814

联系地址:莘县政府街3号莘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子邮箱:sxfgjsg@lc.shandong.cn

   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右侧“我要发表意见”可在线提交

  

                           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86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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