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指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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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详情
领域
一级事项 居民身份证管理 二级事项 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开内容(要素)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开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公开主体 莘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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