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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事由 关于加强城区文明养犬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27号
建议/提案人 徐静 收到日期 2023-10-17
内容 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化稳步推进的今天,随着居民生活品质的日渐提高,居民对养犬的需求不断增加,县城犬类数量逐年增加。犬类对环境的影响、犬类扰民、伤人、流浪犬增多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因养犬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频发,有些甚至导致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2021年10月,我县百农市场附近发生“6岁男童前往厕所途中,被两只恶狗扑倒在地,持续撕咬”的凶杀案。这类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和舆论对城市养犬管理问题的高度关注。一些城市对不文明养犬纷纷开展集中整治,陆续出台或修订犬类管理的法律法规。因此,解决好城市养犬管理问题,既是对养犬人和非养犬人双方利益诉求与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也是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文明的题中之义,同时还是建设平安家园、和谐社会的必要举措。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养犬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推动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高质量建设文明城市环境。 针对此现象提出建议: 1、合法养犬。每户限养一犬,犬只必须在户内饲养,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养犬的相关手续,按时年检。 2、健康养犬。每年定期为爱犬注射相关疫苗以及进行常规体检,不仅关爱犬的健康,更注重保护养犬人的健康,营造温馨、健康的家庭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 3、带犬上下楼时,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在无他人乘坐电梯的情况下,方可带犬进入电梯内。 4、尽量少带入公共场所。如需带犬外出遛达,请使用束犬链、牵引带(有伤人等不良记录的外出时应使用口罩),并由成年人带领。看管好狗狗,避免狗乱跑惊吓或伤及他人。避免近距离(1-2米)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所养犬乱跑惊吓或伤及他人,杜绝伤人事件的发生,以免邻里出入不便,发生矛盾。 5、讲究卫生,文明养犬。养犬人士须保证宠物不在园区的楼道、电梯、单元门口等公共场地及设施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您自觉及时清理,用纸或塑料袋处置至附近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公共环境卫生。 6、一旦发现狂犬病疫情或可疑迹象,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凡是被犬类咬伤的人,要及时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镇卫生院)进行伤口处理,并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和抗血清。
承办单位答复意见
单位名称 莘县公安局 答复日期 2023-12-06
答复内容

尊敬的徐静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所提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依照《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立即会同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狠抓落实,切实推进全县文明养犬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一、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构建巡逻巡查机制。早6时至8时、19时至22时,在居民溜犬的高峰时段,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巡警大队、燕塔警务站、执法局在公园广场、社区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开展巡查执法,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阻,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开展活动以来,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110余份,抓捕流浪犬15只。

二、进行多样性广泛宣传,营造文明养犬氛围。莘县公安局在宣传文明养犬上狠下功夫,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线下,印制发放了《文明养犬明白纸》4000份,详细列明了莘县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辖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乡镇辖区为一般管理区,同时列举了禁养犬只目录;治安大队、派出所民辅警联合社区和物业,真正做到入村居、入小区,在小区和村居明显部位张贴《文明养犬明白纸》,全面覆盖了社区、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小区广播,在街道居民小区内循环播放文明养犬宣传。同时,积极借用新媒体,借助莘县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莘县公安“千警入群”中的微信业主群,广泛宣传文明养犬、依法依规养犬,在全县范围营造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

三、推进起底式犬只摸排,全力做好登记挂牌。莘县公安局通过自身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了《莘县人,请为你的爱犬办理证件》的文章。辖区派出所会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小区物业等深入住户摸排居民养犬情况,宣传为犬只办理犬证的重要性。重点管理区内的派出所、巡警和燕塔警务站将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对摸排出的犬只督促整改限期挂牌登记,对未按规定期限挂牌登记的责令养犬人限期改正,对屡次不进行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跟踪登记,确保情况落实。发现溜犬的积极询问是否办证,有无接种狂犬疫苗,对未办理犬证的溜犬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限期内办理犬证,对逾期不办理的,顶格处罚,没收犬只。开展行动以来,我县共办理犬只挂牌1042个,目前居民还在积极申办犬证中。

四、立足靠前型警务理念,做好收容捕杀狂犬。莘县公安局党委严格按照《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安排警务保障科积极协商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建立莘县犬只收容救助场所,严格监管犬只展览、表演等大型活动,组织捕捉流浪犬、捕杀狂犬和正在伤人的犬只,发现利用犬只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目前我县居民遛犬不拴绳问题基本解决,伤人、犬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我县将一如既往的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将文明养犬纳入常态化管理,争取使我县养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营造和谐、安定、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

 此复

 

 


办理结果 解决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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