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要求编制此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莘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莘政办发〔2018〕42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等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莘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文秘科联系(接待室地址:莘县政府街27号;邮寄地址:莘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文秘科;邮编:252400;咨询电话:0635-7310717;电子邮箱:sxgajbgs@lc.shangdong.cn)。
一、概述
2018年,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移动新媒体,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落实《莘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工作要点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公开
2018年,莘县公安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莘县公安微信公众号、莘州警视等渠道及时发布关于深化平安莘县建设,扎实推进“雪亮工程”,打击和诚挚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共计152次。
(二)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在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下,我局和宣传、通信管理等部门共同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通过各种途径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起。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立足莘县政府网的政务公开栏目以及莘县公安、莘县户政微信公众号,莘县电视台警方时空电视栏目等,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事件主动发声、及时澄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共发布警务报道、安全防范常识等信息23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莘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
我局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和举报。
六、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我局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有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名,未设立专项经费,召开工作会议1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务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八、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2018年,我单位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
九、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领域的宽度、深度需进一步拓宽和深入。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有待加强。三是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好各种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及时、更高效的政府信息。
二是努力回应群众需求。对于群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及时明确负责人员,加快办理速度,全面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政业务培训。在各单位设置信息公开联络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莘县公安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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