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
1、 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和结果,探索“轻负担、高质量”之路。
2、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3、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关注学生兴趣、态度、习惯,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二、考试的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
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素养,选择基础性代表性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量与评价,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2、发展性原则
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而促进学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3、开放性原则
考试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问题解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效果。
三、组织和监考
学校一二年级不组织统一的笔试,考查学生综合素养;三至六年级统一时间进行期末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
四、装订和批阅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组织学科教师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严格按密封线装订,不能出现漏页、倒页。
五、分析和反馈
考试结束后各学科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等级制评价和量化分析,认真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各任课教师、各班级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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