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和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专门制定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和规范,请您根据本告知书中的政策内容,确认您家孩子应该享受的资助政策,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主动向班主任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学生资助项目和标准
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发放时间:按学年分两次(春、秋季)发放。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正式本校学籍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 1000 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办理流程:每年秋季开学后--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合格后,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资助比例:在校寄宿生人数的 30%,在校非寄宿生的 8%。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聊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8〕72号)。
四、办理地点
莘县国棉学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