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莘县政府网站这个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莘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部门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较好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单位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本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我单位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回应解读情况。2018年,我单位主动发布政策解读稿件信息2条。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单位及时公开发布企业信息17条。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2018年,我单位共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同时,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组配中公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8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发布、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栏目及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公开信息不够全面等。下一步我们要认真抓好《条例》、《办法》和《通知》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把握公开重点。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服务。
二○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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