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住院须知

莘县古云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须知

时间:2025-05-23 14:52:36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索引号: 123715224950840143/2025-13267863
名称: 莘县古云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须知
发布单位:莘县古云镇中心卫生院
发布日期: 2025-05-23

办理住院手续

患者持住院通知单在收款室(门诊楼1楼)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住院流程

入院流程:医师开具入院通知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在收款室服务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入住相关科室

患者出院流程:医师开具入院通知→医生开具出院小结及护理办理出院手续→患者或家属持预缴押金收据→ 收款室核对并办理出院。

住院应知事务

患者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就医,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和意见。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请入院后认真阅读本须知: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细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将有您自己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手术等情况时,应当有您或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

4、您应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谨遵医嘱出院,住院期间费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医务人员。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时(如胸闷、心慌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要护士帮助时,请您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满意的医疗、护理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莘县人民政府 承办: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635-7321439

网站标识码:3715220009 鲁ICP备14013408号 党政机关 鲁公网安备 37152202000131号

联系我们隐私保护郑重声明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