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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程序
投诉人→首接科室、相关职能部门(实行首诉负责制)或向投诉办→调查核实→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按投诉处理时限反馈投诉人
地点
门诊楼三楼办公室
接待时间
(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含节假日)
(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含节假日)
联系方式
0635-788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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