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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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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00MB28770681/2022-13260288
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2-30
发文日期: 2022-12-30
文号:莘政发〔2022〕9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单位:莘县人民政府
文件状态: 有效

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莘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

通  知

莘政发〔2022〕9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莘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莘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莘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法律和文件,结合城区发展规划和建设现状,制定《莘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划分方案适用于莘县城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工作。城区范围为北至北外环,西至西华路,南至武阳街—向阳街—南平街,东至东环路—规划东1路—东升路。

本划分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二、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及限值

(一)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和4类,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环境噪声限值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0类、1类、2类、3类和4类区标准限值见表1。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1类区

101区域:

东至槐堂路,南至武阳街—滨河北路—文化街,西至阳平路,北至振兴街—商业街—振兴街—商贸街。

(二)2类区

201区域:

东至规划东1路,南至武阳街—振兴街—商业街—振兴街—商贸街—武阳街,西至西华路,北至俎店渠-鸿图街-俎店渠。

202区域:

东至规划东1路,南至向阳街—南平路,西至滨河南路—工农路,北至滨河南路—武阳街—滨河南路。

203区域:

东至S316省道,南至北安街—小康街—北安街,西至西华路,北至北外环。

(三)3类区

301区域:

东至S316省道-东环路,南至俎店渠-鸿图街-俎店渠-蒋庄分干渠,西至西华路,北至北外环。

(四)4类区

1.4a类

4a类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距离要求见表2)区域。

表2  4a类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型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50

1类区

35

2类区

20

3类区

2.4b类

4b类区为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用地范围外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距离要求见表3)区域。

表3  4b类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型

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

50

1类区

35

2类区

20

3类区

3.其他规定

(1)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若临交通干线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道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见表1)的区域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2)交通干线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的确定方法:

地面段城市道路以最外侧非机动车道路或机非混行道路外沿为边界,高路基城市道路以最外侧的边沟或路基边缘为边界,没有辅路的城市道路高架段以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公路以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1m处为边界;没有辅路的高架公路按城市道路高架段情况处理。

铁路以铁路边界(即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为边界。

(3)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及场站详见附表1、附表2和附表3。

(5)未列入本划分方案的交通干线(次干路及以上道路,二级公路及以上公路,铁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距离划分要求参照表2、表3。

四、补充规定

1.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居住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城市规划未实施前均应按照当前功能区划从严管理,实施后根据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将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调整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附件:1.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主要道路

2.划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铁路干线一览表

3.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主要场站

4.莘县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


附件1


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主要道路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性质

1

东外环

主干路

2

西华路

主干路

3

南平街

主干路

4

北外环

主干路

5

阳平路

主干路

6

工农路

主干路

7

莘亭路

主干路

8

甘泉路

主干路

9

东升路

主干路

10

小康街

主干路

11

鸿图街

主干路

12

伊园街

主干路

13

振兴街

主干路

14

武阳街

主干路

15

向阳街

主干路

16

本斋路

次干路

17

健康路

次干路

18

新华路

次干路

19

通运路

次干路

20

昌盛路

次干路

21

槐堂路

次干路

22

望月路

次干路

23

任圣路

次干路

24

东1路

次干路

25

北安街

次干路

26

创业街

次干路

27

俎店南街

次干路

28

大安街

次干路

29

政府街

次干路

30

商贸街

次干路

31

文化街

次干路

32

莘州街

次干路

33

文明街

次干路

34

幸福街

次干路


附件2


划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铁路干线一览表


序号

名称

1

郑济高铁


附件3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主要场站



序号

场站名称

场站类型

位置

功能区划

1

莘县高铁站

铁路场站

向阳街与槐堂路交叉口东南角,用地面积7.28公顷

4b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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