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莘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莘政发〔202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莘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莘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莘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全面开启美丽莘县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第二章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走在前列 绘就蓝天碧水新画卷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持续推动结构调整 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第一节 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第三节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第四节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第五节 推进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
第六节 推进生态环保产业
第四章 深化协同控制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第一节 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第二节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三节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第四节 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
第五章 强化三水统筹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第一节 持续打好污水治理攻坚战
第二节 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第三节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第四节 强化水污染防治协同治理
第五节 加强水资源管理
第六节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第六章 推进系统防治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第一节 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第二节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第三节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第七章 加快碳达峰进程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一节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第二节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第四节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第八章 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
第一节 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
第二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九章 强化风险防控 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控
第三节 继续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第四节 深入加强固废管理
第五节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第十章 深化改革创新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第二节 落实生态环境制度体系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第四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第五节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
第十一章 开展全民行动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第一节 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第二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第三节 开展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健全推进机制
第三节 做好资金保障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
第五节 加强铁军建设
第六节 加强规划监督评估
第十三章 重点工程项目
附图1 莘县大气控制区范围图
附图2 莘县流域控制子单元划分图
第一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开启美丽莘县建设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莘县实现跨越发展、跻身全市“第一方阵”的关键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谱写生态莘县建设新篇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五年,是全面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新格局的关键五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奋力实现生态建设走在鲁西大地前列的五年。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莘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大幅消减,全面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全县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大幅下降52.1%;空气优良率达到62.8%,优良天数比2015年增加83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35.95%、32.81%,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县燃煤电厂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大幅度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全面开展散煤清零工作,全部完成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和加油站改造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工业企业编制了VOCs、工业炉窑和无组织排放“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全县168家重点行业企业、72家非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完成深度治理改造任务,17家工业炉窑企业全部完成治理任务,36家涉及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建筑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建筑扬尘下降明显。全面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完成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全县划定了大气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行分区管控,多措并举、协同推进,有效减少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2020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5年削减12.14%,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削减15.01%,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县各镇(街道)均配套建设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开展了提标改造,莘县化工产业园内化工企业完成了“一企一管”改造,徒骇河、马颊河、金堤河水质持续改善,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完成了省下达目标任务。莘州水库、古云水库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全县城镇饮用水源替代,完成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的目标。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镇驻地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整治。
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土壤调查评估报告评审工作,完成率达100%。对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行实时动态监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污染状况得到有效管控。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明显,农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完成农村改厕14万户,43%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0%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对全县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一处治理一处。秸秆焚烧治理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抓秸秆禁烧,有效遏制了焚烧秸秆行为。
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开展重点化工企业、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检查等环境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全面彻底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通过制定《莘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莘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应急预案,健全了突发环境风险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全县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全县在环保队伍建设、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环境应急反应、信息化、监管机制等方面不断完善职能。加快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落实部门联动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形成公众参与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提升了环境监管水平和执法效能。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十三五”期间莘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区域环境容量有限与产业结构偏重的矛盾没有解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与生态环境治理底子薄弱的矛盾没有解决。“十四五”时期是莘县突破发展、后来居上的关键五年,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对标生态宜居美丽新莘县的建设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迎来重大机遇
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利于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全县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随着“四减四增”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不断向好态势。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良好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将进入新阶段,发展质量、发展模式、发展动力呈现系统性、结构性变革,工业化、城镇化进入提升期,城市建设持续加速。
深入推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迎来重大机遇。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人民的幸福河。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全新挑战
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必须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有序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亟需优化。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莘县工业企业分布较为分散,乡镇集聚区发展缓慢,未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环保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不利于节能降耗减排和环保监管。
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势在必行。莘县石化、化工、建材、食品加工等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产业比重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与资源能源利用水平不高的现状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转变,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调结构去产能与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势必同步进行。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仍需加强。莘县是农业大县,人口稠密,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固体废物处置、土壤污染防控和环境监管等方面仍需加大投入力度。
第二章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走在前列 绘就蓝天碧水新画卷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改造,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水、气、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控,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要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积极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构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努力实现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把改善民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结合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底色。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以法治力量保护莘县的生态环境。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更大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着力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着眼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莘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全市前列”。主要目标如下:
绿色转型全面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重污染天气和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省控及以上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Ⅴ类,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莘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一)环境治理 | |||
1.细颗粒物(PM2.5)浓度(ug/m3) | 58 | 45 | 约束性 |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62.8 | 63.2 | 约束性 |
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 | 4.7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4.国控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0 (1个断面) | 0 | 约束性 |
5.省控以上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 0 (1个断面) | 0 | 约束性 |
6.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7.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 | 0 | 预期性 |
8.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43.4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10.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32.81%] | 1218.8 | 约束性 |
11.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746.9 | 约束性 |
12.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12.14%] | 1574.0 | 约束性 |
13.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15.01%] | 67.9 | 约束性 |
(二)应对气候变化 | |||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1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三)环境风险防控 | |||
17.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18.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有效保障 | 预期性 |
(四)生态保护 | |||
19.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20.森林覆盖率(%) | 12.03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21.化肥施用量(折纯量)(吨) | 62704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22.农药使用量(商品量)(吨) | 1098.226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23.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公里)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注:①[]内为五年累计减少比例。
②带∗的指标“十四五”统计口径较“十三五”有调整。
③具体目标最终以市下达任务为准。
第三章 持续推动结构调整 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的优化牵引作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统筹优化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布局。把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绿色转型作为重要任务,将绿色转型与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和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理念,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第一节 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三区三线”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和强度,规范国土空间开发行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格局。推进城市化地区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布局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强化农产品主产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严格保护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拓展生态空间,将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区域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和价值。加强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依托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将分区管控要求贯穿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积极探索区域绿色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统筹推进区域协同治理,积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中原经济区协同发展,推动建立跨省域环评会商机制,对可能产生跨界环境影响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跨行政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会商。融入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环保准入标准,推行异地交叉环保执法,推动跨界水体环境治理,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共同推进固体废物治理,健全区域内污染应急联动机制,促进环境监测预警合作,协同应对跨区域重污染天气和突发污染事件,推动建立区域重大项目环评会商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健全绿色发展环境政策体系。贯彻执行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持续推进“亩产效益”评价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促进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腾笼换鸟”,着力推进污染物总量指标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严格落实“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空间布局和源头引导作用,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为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上级发布的投资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规模。对高耗能行业提高市场准入要求,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发展绿色金融,用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发展。(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莘县支行)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继续淘汰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以及能耗、安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完善企业分类评价体系和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体系,严格落实上级出台的淘汰落后产能方案,推动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有序退出。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鼓励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方式兼并重组。(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控产业准入。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按照相关产业政策,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对“两高”行业的相关政策,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有必要建设的“两高”项目,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严格落实国、省、市对重点行业产能控制政策,对已建成的水泥粉磨站、煤电、炼化、氯碱等“两高”项目要减量运行,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实施装备升级改造,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着力提高工业园区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支持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积极鼓励各类制造业企业大力生产绿色产品。深入推进工业集聚区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化发展园区为依托,提高化工、绿色食品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支持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和莘县化工产业园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鼓励争创国家绿色园区,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产业链。推进绿色高端化工项目建设,加快莘县化工产业园智慧园区建设,打造省内高端化工及精细化工发展示范基地。新建工业园区要按照绿色园区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建设项目和产品设计阶段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在产品和包装物设计时充分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在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探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排放《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发挥清洁生产对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作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科学技术局)
第三节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能源低碳化转型。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非石化能源倍增行动,提高清洁能源占全社会用电比重,持续优化电力供给结构。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推进徐庄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张鲁镇40MW现代农光互补光伏发电、莘县尹阳公司柿子园100MW农光互补项目等省重大、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合理布局生物质和垃圾发电项目,科学布局、稳妥发展风电。优化输电网结构,适当利用外电。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推进天然气在工业、交通、发电、供暖等领域高效利用,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莘县供电公司)
压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及煤炭消费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落实省、市“十四五”期间下达我县煤炭消费压减任务,推进煤炭企业消费压减工作。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禁止建设燃煤自备电厂。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严格执行煤炭减量替代办法。新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完善清洁能源推广和提效政策,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推行清洁能源替代。重点削减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对涉及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窑炉的企业,实施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替代工程。(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天然气“进城、下乡”,全面推进县城和工业园区天然气管道建设,继续推进天然气管道“村村通”工程、农村“气代煤”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政企合作保障电网项目快速落地,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因地制宜推行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2025年年底前,清洁取暖率提高到80%以上,基本完成农村取暖、养殖业及种植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莘县供电公司)
第四节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运输为主的格局。新建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项目要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确保铁路专用线与主体工程同步投运。(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2023年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025年年底前,完成省、市下达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达30%以上。(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车用LNG加气站、充电桩、加氢站布局,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加氢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新增和更新出租车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占比80%;到2023年,公交(除保留必要交通战备、抗险救灾等应急车辆外)、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新能源占比100%。2025年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开展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指导,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鲁西国际现代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完善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智能云仓,鼓励生产企业商贸流通共享共用仓储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第五节 推进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体系,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全县主要种植区以粮棉油、绿色蔬果等种植为重点,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重点发展粮棉作物高效增产施肥技术模式和蔬菜果树减量增效施肥技术模式。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深耕、种肥同播等施肥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种养模式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技术。在集中连片的粮棉油、绿色蔬果地区支持发展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植保航空飞行器等先进高效施药机械防治技术。(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推广畜禽粪污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引导农民积极施用有机肥,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通过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委托协议处理、堆积发酵就地就近还田等方式,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提升有机肥规模化生产能力,在用地、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有机肥企业。着力构建“收集一转化一应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莘县支行)
第六节 推进生态环保产业
做精做专资源综合利用业。支持瓜秧、秸秆等综合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充分利用瓜秧、秸秆等农产品副产物制取有机肥。支持运用秸秆栽培食用菌等循环农业发展新模式,打造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鼓励推广秸秆气化资源化利用技术设备,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发展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快形成回收、运输、加工、利用一体化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规划建设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对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园林废弃物、废旧纺织品等进行集中资源化回收和规范化处理。推动炉渣、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脱硫石膏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构建协同高效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新格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广生态环保技术服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治理综合托管服务等模式,建设一批“环境医院”,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鼓励企业参加绿色产业博览会,促进环境治理技术供需有效对接。推进产业规范有序发展,落实环保企业黑名单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的自律作用,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四章 深化协同控制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以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逐步破解大气复合污染问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第一节 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采暖燃煤污染治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现代化环境监控手段,开展夏收、秋收和采暖期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积极参与重污染应急联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探索轻、中度污染天气和臭氧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落实国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执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减排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修订优化并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引导企业提高绩效等级,扩大自我实施减排措施企业数量。依法施策、综合施策、科学施策,最大限度发挥应急措施削峰降频作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积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通道城市相关管控政策和排放标准要求,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积极对接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区域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第二节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涂料制造、人造板制造、家具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加油站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推进源头削减,升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禁止建设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项目,全面推进低VOCs原辅料使用,减少VOCs产生。加强过程控制,通过采用设备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生产设备等,减少无组织排放,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强化末端治理,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管控,对低效的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高去除效率。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除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以外,取消石化、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推动涂装类统筹规划、分类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汽车维修行业有效实施VOCs治理的指导意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开展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铸造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燃煤机组、锅炉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稳定运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铸造、建材等行业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在夏季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主,加强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PM2.5和O3前体物排放监管,鼓励涉VOCs排放企业生产、室外有机溶剂作业在夏季高温时段错时调控,鼓励夜间加油、卸油;在秋冬季以移动源、燃煤源污染管控为主,强化不利扩散条件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排放监管。编制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阶段改善目标及空气质量达标期限和路线图。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三节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加强机动车全流程污染管控。加强新车源头管控,加大机动车、发动机销售及注册登记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实施柴油货车排放常态化执法检查,在主要物流通道、集中停放地、物流园区、入境主要通道等区域开展尾气排放日常执法检查,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尾气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OBD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根据城区道路现状和规划,合理优化货运车辆绕行线路,逐步扩大车辆高排放控制区范围。(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治理。依法严格实行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范围。有关部门联合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日常监管,确保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大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达标监管力度。依法调整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淘汰或更新升级老旧工程机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定位管控,基本消除未登记、未监管现象。(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强化油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全链条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制售劣质和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2025年年底前,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节 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工地公示具体防治措施及负责人信息,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科学有序施工,将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减少开挖面积,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缩短裸露时间。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执法,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上级城镇新建住宅建筑装修交付政策。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力争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4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推进湿式低尘机械化清扫作业,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加强渣土车扬尘管理,推进渣土车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保持行驶途中全密闭,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卫星定位跟踪等手段,实行全过程监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裸地、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废旧厂区、闲置空地、院落、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绿化、硬化、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降尘监测网络。完善城区道路扬尘自动在线监测网络,在主城区主要街道、重点区域建设扬尘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全县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加强畜禽养殖业大气氨排放源头防控,优化肥料、饲料结构,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排放控制。2025年年底前,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下降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按照省、市有关部署,逐步开展工业氨排放管控,强化固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对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整治,探索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运行状态监控。加大油烟超标排放、违法露天烧烤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全过程管理。强化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对恶臭投诉较多的重点企业和园区安装电子鼻。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和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五章 强化三水统筹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逐步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第一节 持续打好污水治理攻坚战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差别化流域环境准入政策,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现有纺织、化工、食品加工等高耗水行业企业开展清洁化技术改造。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其中直排水环境的限期纳管或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直排出水指标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加强对纳管企业的检查力度,对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所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对影响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整改或退出。地热丰富的区域,应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资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供暖地热尾水回灌。实施一批废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等治理项目,确保达标排放。推进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2025年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排查整治任务。化工园区入园企业实施废水排放“一企一管”,园区内化工企业逐步落实“明管输送、实时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开展有毒有害以及难降解废水治理试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城镇水污染防治。全面开展城镇排水管网排查和系统化整治,持续推进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其管网配套建设,着力解决污水管网覆盖不全、管网混错接、管网破损、雨污混流等问题。高铁新城等新建城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建设主体单位全面负责雨污分流建设。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域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完善的污水管网,与城镇污水管网相连接。在城镇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镇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和雨污分流改造,采取科学措施防止污水外溢。实施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古云污水处理厂、朝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V类水标准,新建污水处理厂(≥10000m3/d)出水主要指标要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标准。对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要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大各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污水处理厂和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委托有运营资质的第三方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绿化、农灌等用途的,确保达到相应污水再生利用标准。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开展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利用人工湿地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一步净化。推广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25年年底前,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2025年年底前,达到“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即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要求,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优先治理黄河支流沿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城乡结合部、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地区村庄生活污水。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强化改厕工作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的地区,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2025年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绿色健康水产养殖模式。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推广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规范规模化养殖企业尾水排放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巩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事后监管。统筹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全县黑臭水体,完善黑臭水体常态化动态监管机制,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动态调整清单,对于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实施河道等水环境治理工程,加快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和评估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情况,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充分运用手机APP、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进行动态监管,县主管部门对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公示,鼓励村民参与和公众监督举报。(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节 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黄河流域(聊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用水结构,提高黄河水资源利用效率,落实黄河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建立引黄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三节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各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莘州水库和古云水库配套设施,规范化建设第二水厂,作为城区饮用水备用水源。按照省、市要求如期完成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的风险管理。持续提升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
第四节 强化水污染防治协同治理
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深入开展县控及以上断面所在河流入河排污口溯源,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加强排水管网、入河排水口或溢流口、污水厂尾水排口等源头治理,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水环境污染协同防治。采取“点源面源齐抓、岸上岸下共管、源头末端兼治”的流域治污策略,深度融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河道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再生水循环利用等多项治理工程,构建水污染物从源头到河道、从河道到出境的污染防控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金堤河等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监管,探索建立跨界流域污染防控、联合监测和预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工作会商和交流等机制。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盐矿开采区、石油开采区等地下水与地表水水利交换较为频繁区域的环境风险防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落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推动建立纵横结合的流域生态补偿体系。强化马颊河、金堤河等客水水质监测评估,发现水质恶化及时协调上游地区开展调查整改,促进来水水质改善。强化上下游联防联控,推动形成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加强重点水体风险防控,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
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完善分区管理体系,实施分类分区管控,明确各级断面水质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城市水质指数。依托排污许可证,探索建立“水体—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
第五节 加强水资源管理
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开展金堤河、徒骇河、马颊河等重要河流水源涵养工程建设,加强重要河流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建立水源涵养监测预警机制。有序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生态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涵水于地、涵水于林草,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严格引黄、引江农业用水定额管控,优化用水结构。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实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广微喷、滴灌、渗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5年,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稳定在0.6415以上。严格电力、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推进企业和园区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洗浴、洗车、游泳馆、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积极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检漏和更新改造,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积极开展节水示范建设,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企业、校园等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力度,适度优化农业种植结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地下水超采区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增加谷类等种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效利用非常规水源。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回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工业园区应当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雨水收集存储工程。统筹利用好再生水、微咸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2025年年底前,全县再生水利用率完成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科学确定马颊河、徒骇河及重要支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组织制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研究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的水质和水量管控要求。开展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统筹调度试点,合理退减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将中水和尾水做为生态流量和生态补水的重要水源,改善入重要河湖中水和尾水水质,确保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效果。构建徒骇河、马颊河、金堤河、莘范干沟、彭楼干渠、仲子庙干渠“三纵三横”水生态系统格局,实施县城水系连通工程,保持河流基准生态流量。(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六节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加强河湖生态恢复。构建“引黄灌区干渠、徒骇河、马颊河干线生态保护带、市内重要河流生态保护带、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生态建设大框架,在重要河湖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控。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岸线、河湖缓冲带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落实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调整黄河支流等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区域,全面落实禁渔期制度。加强人工湿地公园提质改造,开展湿地公园生态补水。(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清河行动”,坚决查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行为。实施莘县范莘干沟综合治理等项目,通过河湖清障、清淤疏浚、生态护坡、水源涵养、水系连通以及污染源控制等措施,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全面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打造“水网相通、河湖相连、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美丽河湖。完善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改善。(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第六章 推进系统防治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第一节 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持续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庭院创建力度,推动环境整治向群众自家庭院延伸。(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积极调整优化养殖布局,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以生猪、家禽养殖场为重点,提升畜禽粪便收集和处理效率,鼓励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立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养殖粪污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密集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工作。2025年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全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2025年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4%。统筹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推进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节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整体推进土壤污染源头治理。推进土壤与大气、水等污染防治协同联动,解决一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水、大气、固体废物等突出污染问题。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防范企业新增土壤污染。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鼓励化工、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电池制造、石油开采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原料区、生产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区等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管,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测,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落实污染隐患排查制度,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择优选择安全利用技术和农作物种植种类。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在确保全县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的基础上,实现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安全利用。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上,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的潜在高风险地块清单、超标地块清单。将高风险在产企业地块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拟开发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暂不开发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依法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节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居住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禁止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调查国控考核点位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排查污染成因,非地质背景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方案或保持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控模式与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一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3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一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开展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环境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七章 加快碳达峰进程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面向碳达峰目标,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省、市战略,全面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一节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分解落实省、市下达的达峰目标任务,明确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贯彻落实。探索在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推动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尽早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大型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降碳创新行动。深化低碳试点示范,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提高国土空间绿化比例,持续增加森林碳汇。确保如期完成省、市下达的二氧化碳达峰目标。(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二节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升级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推动煤电、石化等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加快发展铁路等低碳运输方式,推动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发展低碳物流,落实上级下达的营运车辆的低碳比例,2025年年底前,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完善大型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2025年年底前,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0%。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强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2025年年底前,达到省、市下达的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下降目标。(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等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及城市、生态脆弱地区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消除贫困、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开展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着力增强农业抗御自然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主要粮食作物区农业气象灾害应对防范体系建设。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
第四节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管理,做好目标分解和定期评估工作。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推动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理,协同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探索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创新举措和有效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八章 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莘县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
严守生态保护和自然保护地边界。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统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衔接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交通、水利、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将不存在矛盾冲突的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健全“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配合做好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依据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协同,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定期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修复成效进行评估。加强马西林场自然保护区监督执法,实现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二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继续实施国土绿化工程,全面推进水系绿化、平原绿化、县城增绿、乡村绿化美化,加强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着力扩增量、保存量、提质量、增效益。推行林长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大生态林防护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禁止乱采乱伐,推进良种选育与推广,提高良种普及率和造林绿化质量,搞好土质沙化治理改造,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加强重要湿地保护,保持全县湿地面积稳定。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25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县水土保持率达到84.99%以上。(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城市河湖等自然风貌保护。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加快实现“国家园林县城”的创建目标,建立县城绿地布局主框架,构筑较为良好的外围生态环境基础,在城区增建一批社区公园、小微绿地、口袋公园,构建多层次城市公园体系,加强城郊绿地、绿化隔离地及城市绿色生态屏障等建设,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2025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完成市下达任务目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巩固生态安全格局。开展鲁西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林长制,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加强徒骇河湿地、仙鹤湖湿地等重要湿地保护,保持全县湿地面积稳定。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巩固退耕还林、退田还湖还湿成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统筹开展生态状况、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5大评估。配合做好相关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继续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强化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食用和交易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和预警体系,强化生物物种、转基因物种环境风险健康评估,防范生物安全风险。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提升全县生物安全保障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第九章 强化风险防控 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水平,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辐射的安全监管,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以涉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和化工园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全面加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监管。强化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并基本建成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原则。以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2022年年底前,完成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提升应急能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完善专业化应急队伍建设,分类分级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轮训。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化解。依托市级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建立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协同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相关从业人员培训,依托具备条件的相关企业建设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实习基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加快建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交通事故及输送管线泄漏风险事件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依托《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加强石化、纺织印染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以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为契机,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推进健康莘县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控
加强危险废物收集与处置能力。对涉危废企业开展精细化排查整治,以产废总量大、源头分布零散的废铅蓄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以及环境管理现状。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建立危险废物经营企业退出机制,推动经营企业优胜劣汰和行业水平整体提升。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鼓励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化工园区等完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统筹城乡医疗废物处置,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优化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第三节 继续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完成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目标,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持续开展重金属重点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建立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加快推进电镀企业入园,提高电镀企业入园率。(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节 深入加强固废管理
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全县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等主要农业废弃物利用。完善废塑料、废钢铁、废轮胎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行废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支持回收行业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以炉渣、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脱硫石膏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深入开展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落实《山东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发展,提高建筑垃圾处理利用率。推动莘县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尽快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保障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得到消纳处理。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2025年年底前,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不放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莘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加快建设莘县城区垃圾分类设施项目。2022年,实现城区2至3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动莘县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提升全县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探索大型企事业集中供餐单位自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模式。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强化全过程污染控制,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推进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入开展废旧农膜回收以旧换新试点。(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第五节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各级政府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辐射应急、辐射安全管理、辐射环境监测等能力。完善辐射安全培训制度,完成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轮训,对相关领域辐射工作人员依法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考核。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持续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管。建立辐射安全文化培育长效机制,将辐射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全过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加强辐射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制度,加强辐照和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监管,做好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开展风险指引型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现场监督监管能力,实现涉源单位从严监管“全覆盖”。加强废旧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100%安全及时收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
提升辐射应急响应能力。修订各级辐射应急预案和配套执行程序,完善县、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完善辐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辐射应急物资的统一监督管理。积极参加上级举行的区域性、专业性、模块式应急演练,提升各级辐射应急监测仪器装备水平和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实战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第十章 深化改革创新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坚持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制度改革,深化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统筹推进生态共建环境共治。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明确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确保做到“纵向,上下互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左右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的考核制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牵头单位:县审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夯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席会商、联动执法、联合响应机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力度。制定生态环境局与税务局信息共享机制制度。环保部门定期向税务局推送行政处罚信息、环保税纳税人排污许可证办理和登记信息、纳税人检测报告,税务局定期向环保部门推送环保税征收数据,双方共同监管,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做到应赔尽赔。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二节 落实生态环境制度体系
深化落实排污许可制。加快推进环境评价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实现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巩固提高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填报质量。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县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落实国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减排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考核。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工程,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全县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挥发性有机物、氨氮、化学需氧量六类污染物总量不再增加,新建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污染物等量减量替代制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落实环境治理信用制度。建立环保政务失信记录,落实政务失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依托“信用聊城”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强化环保政务信用信息使用。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在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化环境检测、危险废物处置、环境治理及设施运营、清洁生产审核、污染场地风险调查评估等领域的违法违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落实国家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办法,督促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开展环保服务企业行动,完善治污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资源环境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提高治污设施管理水平,提升绿色发展水平。鼓励企业加快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技术创新,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在达标排放基础上不断提高环境治理绩效水平,建设绿色工厂,树立行业标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积极参与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加快融入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交易市场,落实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强化碳排放交易制度与其他环境权益类市场机制的统筹协调。积极落实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合同环境管理。(牵头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政策体系、“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机制和征收标准。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落实差别化电价机制。落实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稳定居民“煤改气”气价。持续落实农村清洁取暖、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新能源或高排放阶段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换代等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制定实施激励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第四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补齐应对气候生态监管、农业农村、移动源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与技术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健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体系,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推动全面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构建以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环境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差别化“双随机”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加强部门联动和协同配合,推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加强环境执法力量,探索推行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实行“局队合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快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实现领域、要素、区域全覆盖,着力提升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智慧感知水平和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等全部要素的环境测网,着力提升PM2.5和O3协同监测与预警、移动源排气监控网络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水平。加强水、气、土等环境要素监测实验室建设,补齐监测监管短板弱项。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到镇、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到跨县断面。推进天空地一体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应装尽装”,小微企业治污设施安装电量监控,严格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和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环境监测机构污染源监督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联合行动,提升测管融合协同效能。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落实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开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协调机制,推进监测调查、科研观测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共建共用,加强监测监管数据共享。开展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按照“属地为主、就近协同、资源共享、上级支援”原则,完善应急预警监测响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提升智慧环保治理能力。完善污染源自动监管系统、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等不同业务系统,加强水功能区划和排污口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和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强化数据挖掘,加强基于大数据的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提升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和污染溯源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科学技术局)
第五节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不断增加科技投入,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引导机制,形成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贯通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局面。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在污染物排放量大、治理技术成熟的重点行业鼓励引进先进治污技术,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牵头单位:县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建设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应用示范基地,打造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鼓励鲁西经济开发区、莘县化工产业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等园区和数字莘县综合运行中心建设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自主创新广场等科技服务综合体。加大实施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绿色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第十一章 开展全民行动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开展节能减碳全民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推动绿色示范创建,推广碳普惠制,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
第一节 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在党校、干部培训班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推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培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和可持续发展。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方式,以警示片、守法考试、网上答题等为载体,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排污许可等培训力度,提高环境管理和排污企业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健全各级环保宣传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多渠道、全方面的环保宣传新机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科协)
弘扬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结合区域特色和传统文化打造生态文化品牌,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参与生态文化作品创作,丰富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学、影视、词曲等。鼓励开发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文学、有声读物、短视频等,制作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生态文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环保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建设。通过大力推动绿色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在全县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氛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第二节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推进全民绿色生活低碳消费。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依法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提倡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县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提倡绿色居住,稳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化改造,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鼓励绿色出行。健全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推动城市慢道建设。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强化社区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与推进。(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到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确保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目标要求。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加强建筑物隔声性能要求,落实新建住宅隔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严格夜间施工审批,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研究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构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按照国家绿色生活创建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健全绿色生活创建的相关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县妇联、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第三节 开展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发挥党政机关表率作用。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争创能效、水效“领跑者”。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2025年年底前,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各级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2022年年底前,县级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引领社会新风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排污企业实行自我申报、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我公开、自我承诺,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企业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制定措施,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协会、商会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环境社会治理的途径。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鼓励公益慈善基金会助推生态环保公益发展。鼓励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持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完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核查成效—分析研判—集中治理”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利用“信、访、网、电、微”等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信息“金矿”作用,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建立有效的监控数据及信访、举报、舆情反映问题的处置后督查机制。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 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互动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步调一致,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编制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落实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第三节 做好资金保障
加强环境保护资金保障。各级财政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建立与财政收入相匹配的环保投入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保障重点,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多措并举筹集资金,推动全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的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
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制度、进展成效、实践经验宣传与交流。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美丽莘县建设等典型示范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挖掘一批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做好典型报道。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创建绿色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
第五节 加强铁军建设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大力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以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监管等急需紧缺领域以及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气象等部门生态环保力量建设。统筹任用生态环保干部,加强交流使用。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拓宽培训渠道,加快解决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短板,举办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班。通过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镇(街道)、园区等基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六节 加强规划监督评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任务落实,每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在2023年、2025年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县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第十三章 重点工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实施(负责) 单位 | 实施时间 | 总投资 (亿元) |
1 | 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器项目 | 项目将建设科技研发中心、综合展厅10000平方米及新建15条生产线。 | 山东鲁开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020.12-2022.12 | 5 |
2 | 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项目建设包括厂房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研发中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高端综合办公楼7000平方米,职工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绿化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建设任务。 | 山东鲁开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021.4-2022.12 | 8.5 |
3 | 鲁西经济开发区新型智慧园区建设项目 | 项目将建设统一的园区运营管理平台、智慧监管平台和以移动互联网为依托的综合企业、政务、居民等方面的智慧服务平台。 | 山东鲁开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021.12-2023.12 | 8.3 |
4 | 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项目 | 以“互联网+大数据+品牌+外贸渠道+供应链金融+本地制造”为价值主线,打造具有吸附功能的产业集聚体。 | 山东鲁开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021.12-2023.12 | 1.5 |
5 | 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装置改造项目 | 焚烧炉主体,二燃室、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喷淋塔及风机辅助设施、DCS控制设备。 | 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 | 2020.4 | 0.045 |
6 | 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高盐废液焚烧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 项目年焚烧危废浓液4500吨。其中焚烧尾气主要成分为SO2、NOx、烟尘、HCl、二噁英,该部分焚烧尾气依次经过“SNCR脱硝+半干式急冷塔+活性炭及消石灰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SCR催化脱硝+二级喷淋吸收塔+烟气再热器脱白”处理,然后由45m高排气筒排放。 | 山东莘县颖泰化工有限公司 | 2020.11 | 0.3 |
7 | 莘县新城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主要内容包括:(1)在高铁新城新建一支横一街至十四街、支纵一路至十九路约32.2km的支路道路管网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2)在滨河支路新建2.485km管网设施等;(3)建设城区雨水收集及沉淀再利用设施10处;(4)设置透水人行道路、生态植草沟和雨水收集管道46km,促进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再利用。 | 山东方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021 | 7.4 |
8 | 移动式污水处理车 | 购置移动式污水处理车,对汛期或应急状态下,对受污染的河道进行水质净化。污水处理规模2000m3/d。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莘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 | 2021 | 0.03 |
9 | 莘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扩建日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总处理能力达到7万立方米。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0.6 | 1.2 |
10 | 城区排水管网普查及检测工程 | 对中部老城区265km市政排水管网长度进行排查,检测管网合流、管网淤积、破损、错接混接点、满管运行、污水外溢口等突出问题。制定综合治理方案。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 | 0.0795 |
11 | 城区市政管网清淤及维护工程 | 结合城区管网普查结果,加强管网维护管理水平、定期清淤。淤积严重管网进行高频次重点清淤;同时清理上方防坠网,保证管网正常稳定运转,提高城区污水收集能力,避免污水外溢,污染河道。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 | 0.3975 |
12 | 城区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新建工程 | 针对现状甘泉路、新华路、莘亭路中段(振兴街至伊园街)、工农路、政府街、振兴街、伊园街、大安街、民主街等9条合流管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原有合流管改造为污/雨水管,同时新建雨/污水管,并对管网空白区进行新建雨污水管网,实现城区市政主要道路的雨污分流。需新建、改造排水管网总长度约为74.5km。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 | 2.2 |
13 | 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 建设规模2万m3/d古云工业污水处理厂替代现有污水处理厂,推荐工艺“预处理+改良A2O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双层滤料滤池+催化氧化池(两级)+生物炭滤池(两级)+接触消毒池”,配套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 | 园区管委会、古云镇、祥云公司 | 2021 | 1.7 |
14 | 莘县朝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 | 对现有规模2万m3/d进行提标改造,扩建规模为4万m3/d。 | 朝城镇 | 2020.12 | 2.8 |
15 | 镇驻地污水站提标扩建 | 20家镇驻地污水站提标扩建。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 / | 2.976 |
16 | 镇驻地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20个镇驻地管网进行建设完善,总长度约205km。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 | 2020.12 | 3.8967 |
17 | 镇驻地污水站提标扩建工程 | 对52个镇村污水站进行提标、扩建和新建。处理能力不足的污水站进行新建或扩建,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站进行优化改造。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各镇街 | 2021 | 2.976 |
18 | 莘县高铁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建设一处规模4万m3/d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初沉池,A2O反应池,二沉池,二级提升泵房,絮凝沉淀池,滤池,消毒池及计量槽,以及配套建筑,配套5km的管网建设。 | 山东方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021 | 1.2 |
19 | 张寨镇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 | 在张寨镇南部工业聚集区建设规模1万m3/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污水处理池及购置设施、设备、绿化、建设办公、管理场所、购置检测仪器等配套设施。 | 张寨镇人民政府 | 2021 | 1.2 |
20 | 莘县废水直排环境企业的治理工程 | 为保证直排企业水质稳定达标排放,需在39家涉水直排企业外排口设置排污在线监测系统;对镇村涉水直排环境的37家企业内部污水站进行提标改造,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如絮凝沉淀、滤池等,进一步提高污染物去除率。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 | 0.1755 |
21 | 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 | 新建规模为4万m3/d,占地68亩。主要包含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改良型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紫外消毒池、综合楼等建构筑物、总图道路、绿化以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工程。处理工艺主要为“预处理+改良型A2O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紫外消毒池”。 | 山东鲁开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021.9-2022.12 | 3.4 |
22 | 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污水雨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 拟在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莘县莘亭街道,改造提升污水雨水管网设施。其中创业街管网长度9.06公里、耕莘街管网长度20公里、东升路管网长度4.4公里、甘泉路管网长度4.4公里、阳平路管网长度8公里,污水雨水管网总长度约45.86公里,共计45860米。每30米需设一口井,共计开设1614口井及道路修复。 | 山东鲁开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021.9-2022.12 | 1.2 |
23 | 莘县农村新型社区污水站建设项目 | 对农村改建的具有配套管网建设的新型社区申请上级资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 / | 2021 | 1.5 |
24 | 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 / | 2021 | 1.2 |
25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 (1)大力开展秸秆还田和资源化利用。 (2)开展尾菜专项治理行动。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 | / |
26 | 莘县俎店渠生态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1)在俎店渠(安庄沟至聊莘路桥断面)河段,采用生物强化技术—循环流河道生态净化工艺措施对水质进行提升,同时改造及新建俎店渠南侧污水主干管长度3km(一期工程)。 (2)采用改造安庄沟沿河截污干管的措施完善管网建设,提升安庄沟水质。拆除安庄沟沿河干管,沿健康路新建污水干管(二期工程)。 (3)对俎店渠、安庄干沟、蒋庄干沟以及东升路水系全段进行生态环境改造,主要内容有:特色农业观光带建设、全程清淤(25.63km),改建节制闸(6座)、新建截污管网(8km)、河岸绿化、广场建设、两侧道路提升(30km)、修建亲水平台广场(5处)、增加木质栈道(2km)、修建自行车道(8km)、水质净化系统提升等。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6-2023.12 | 8 |
27 | 莘范干沟旅游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 建设桥梁13座、闸1座,清淤河道16公里、绿化苗木7000平方米、河道衬砌8000多米、护栏1500米、健身步道3000平方等建设任务。 | 县水利局 | 2021 | 1 |
28 | 东池干渠及文明寨沟整治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扩挖河槽、堤防修补、兴建入口涵闸、维修加固现有涵闸、桥梁工程,改建阻水桥梁,堤防整修加固等。此外,河道两堤布置一定面积的铺装广场、小型建筑(休憩亭、廊架、茶室、小卖部等)、游路和户外家具(灯具、座椅、座凳等)、亲水平台。整治东池干渠6.25km,文明寨沟4.4km。 | 莘县古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1 | 0.5 |
29 | 张寨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主要治理城区段张寨沟3km,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堤防、主河槽扩挖、改建穿堤涵洞、跨河桥梁改造、新建蓄水闸坝、沿线建设景观湿地绿化、建设步道等。 | 张寨镇人民政府 | 2021 | 5 |
30 | 莘县恒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资源化利用固废建筑垃圾堆场,在就近车间购置固定式建筑垃圾破碎成套设备,包括振动筛、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电磁除铁器、除尘设备等,规模为年可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 | 莘县恒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2021.12 | 0.7 |
31 | 莘县入境河流应急闸建设工程 | 新建焦村沟边界闸,控制河南清丰方向来水;新建文明寨沟边界闸,控制河南清丰方向来水;维修现状密闭不严的节制闸(马村闸、滑营闸、杨庄闸),恢复有效止水作用。后期需加强运维管理,阻断水质较差的支流河水影响徒骇河断面水质。 | 县水利局 | 2020 | 0.032 |
32 | 莘县化工产业园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 一是建立覆盖园区“点、线、面”高精度、智能化、实时性自动监测网络;二是对园区现有信息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多种现代先进科技信息技术进行三维立体式呈现,使之具备“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指挥调度、辅助决策、信息发布”6大核心功能。 | 古云镇政府 | 2021.1 | 0.22 |
33 | 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体系 | 在徒骇河、马颊河、金堤河三条河流的8个入境断面上安装8套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入境客水水质,实现御污于外。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2021 | 0.1 |
34 | 莘县木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转运350吨农药废弃物项目 | 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主要包括办公室,防渗结构,供电系统,给水系统,运输系统,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处理系统,收集池等。规模为年收集贮存转运350吨农药废弃物。 | 莘县木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22 | 0.03 |
35 | 莘县“十四五”常规及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 购置VOCs苏玛罐采样系统;红外测油仪、离子色谱仪;CODcr监测机器人;高锰酸盐自动检测仪;ICP-MS,LC,LC-MS等设备,新增土壤重金属20余项;水、土中农残等低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能力和空气中苏玛罐采样57项VOCs的监测能力,在地表水24项基本项目能力的基础上,形成地表水61项的监测能力,相应的增加污水及地下水的监测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2021 | 0.15 |
36 | 全面的、广覆盖的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 | 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废水排放源、VOCs小时排放量大于0.5千克的企业、大于20蒸吨的锅炉及工业窑炉,一律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2021 | 0.5 |
37 | 全覆盖的电量监测监控系统 | 对于不符合在线监测安装条件的约300家大气污染企业,一律安装电量监控系统,建设全面的电量监测系统,为企业重污染天气减排和企业污染设施监管安上千里眼。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2021 | 0.3 |
38 | 全县环境空气网格化预警监测网络 | 在全县每个村庄以1平方公里为一个网格,在县城区以0.5平方公里为一个网格,每个网格建设一套大气监测微型空气站,实现全县范围内空气质量高密度监测预警,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2021 | 0.6 |
39 | 流域重点控制断面自动监测监控项目 | 金堤河仲子庙、高堤口、马颊河任堂桥安装CODcr、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挥发酚,PH,六参数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各一套,在莘州水库和古云水库两个水源地各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备一套,全面提升莘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2021.6 | 0.09 |
40 | 水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便携式GC-MS、便携式余氯检测仪、便携式叶绿素测定仪、水质无人船(含便携式总磷总氮分析仪)、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ICP-MS、液相色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BOD快速测定仪、全自动电位滴定仪、自动CODcr分析仪、智能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全自动紫外测油仪、总α、总β测定仪、DST大肠菌群检测系统等仪器水质应急监测仪器。 | 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 2021.6 | 0.09 |
附图1 莘县大气控制区范围图
注:大气核心控制区还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附图2 莘县流域控制子单元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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