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和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专门制定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和规范,请您根据本告知书中的政策内容,确认您家孩子应该享受的资助政策,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主动向班主任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学生资助项目和标准
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正式本校学籍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 1000 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5-713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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