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鲁教组发〔2022〕1 号)、《山东省教育厅等 4 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字〔2023〕1号)、《莘县教育和体育局等 4 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推进 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的通知》(莘教体办字〔2023〕1 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表扬嘉许德行优良的学生,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32 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聊城市“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聊教体基函〔2023〕3 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开展莘县“美德少年”选树活动。评比办法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信。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三、评选类别及推荐数量
(一)评选类别。拟分为爱国文明、励志勤学、尊师敬长、
孝老爱亲、勤俭节约、恪守公德、诚实守信、公益环保、助人为乐及其他,共 10 个类别。
(二)推荐数量。全县拟推荐市级“美德少年”46 名,同时选树莘县“美德少年”150 名。
四、实施步骤
(一)学校组织发动。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根据教体局安排,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投票、学校评选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报送教体局基教科邮箱。鼓励学校定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选树学生身边的美德榜样。
(二)县级遴选推荐。莘县教体局将组织专家、校长、教师,并邀请学生和家长代表,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推荐人选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择优推荐至市教体局参与市级评选。被市级评选为“美德少年”的,不再参与县级遴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美德少 年”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中小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部署安排,抓好组织落实。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地各校要广泛组织发动,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选树活动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选树结果公平公正,确保选树的“美德少年”事迹真实可信、 有代表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主要目的是在广大中小学生中营造弘扬美德、学习榜样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公众号、校报校刊、“两微一端”等渠道,及时宣传本地本校“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选树广大少年儿童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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