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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已结束】关于对《莘县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6-21 1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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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意见征集】【已结束】关于对《莘县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06-21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参照《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打造冀鲁豫地区职业教育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发2020〕6号,现拟定了《莘县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草稿),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28日前,以附表方式反馈给我们。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王允宪,联系电话:7137733

 

邮箱:sxjyj@lc.shandong.cn

 

特此通知。

 

                           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1日   

 



 莘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莘县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莘县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莘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莘县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山东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要求,加快推进莘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莘县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以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现代职业教育为重点,建立产教深度融合、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密切对接、与加快教育现代化要求整体契合的新时代莘县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实现职业教育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革新,为莘县实现区域现代化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助推莘县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建立以县政府主导、教育体育局主管、部门参与的管理机制,形成统筹管理、多元办职业教育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经费政策。健全政府、行业、个人、社会共同参与的基础能力建设多元投资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2022年落实省定各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基础上,并争取逐步提高。建立奖优抚优政策,对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给予财政支持。认真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支持职业院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确保县域内职业院校到2022年达到国家标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

(三)发挥职业院校办学主动性。以适应产业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职业院校更多自主权,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数内自主确定用人计划和自主招聘各类人才,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实行事后备案。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推行校内岗位聘用制。支持中等职业院校与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办学。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确保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并向高水平发展。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扩大招生规模,努力实现职普比大体相当的目标。支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备案专业与高等院校开展“3+2”“3+4”对口贯通联合培养并扩大办学规模,支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品牌专业实现五年一贯制培养,为我县培养更多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五)建设鲁西农业农民职业技术学院。适应我县新旧动能转换需求,填补技术人才缺口,积极推进鲁西农业农民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以鲁西农业农民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试点建立若干个技术技能创新示范园和项目,并在资金、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六)切实做好职教高考工作。加大职教高考宣传服务力度,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要求,推进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诊改”,实施精细化管理,优化课程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推行就业、升学“双轨”育人模式,努力为高职院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积极开展技能大赛活动,完善“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工作机制,用技能大赛推动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落实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制度,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机会。(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职业院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承担更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支持职业院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培训和职业教育,年培训量达到5000人次以上,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支持职业院校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培训量按25%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

(八)完善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围绕我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推进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构建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群)体系。建立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重复、招生就业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建立人力资源统计、市场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为专业调整提供数据支撑。重点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着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文化旅游等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扶持家政服务、电商物流、人工智能等紧缺专业,打造一批特色骨干专业(群),构建与全县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探索成立行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组织相关领域管理人员、行业企业专家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指导工作。大力开展中职学校市级品牌专业建设工作,争取中职学校2个专业(群)入围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九)通过标准化建设提升办学质量。落实职业教育国家、省教学标准,推进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落实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支持行业企业积极与职业院校合作,参与制订国家、省职业教育标准。聚焦课堂“主阵地”,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严格落实教材选用制度和教学用书目录,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利用国家、省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以及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落实1+ 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省要求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 X)制度试点工作,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促进书证融通。依托山东职业教育“学分银行”有序开展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鼓励企业参与打造多元办学格局。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校企合作共建专业、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校),推动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校企协同育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捐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激发活力、丰富供给。发展培育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国资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二)建立产教融合型的共同发展模式。建立完善县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调动企业积极性。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十三)因地制宜培养实用型技术人才。以莘县高铁新城为依托,打造产教融合示范园平台,推动区域形成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校企命运共同体。按照与校内实训基地错位互补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依托职业院校建设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并将基地建设成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高地和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成为企业培训培养紧缺技能人才的实践中心。支持职业院校、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到2022年,建设1个县级骨干职教集团(联盟),1个县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争创1个市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和1个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四)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遴选我县行业领先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在名师和名校长评选中增加职业院校类别,建立县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培养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名校长,打造适应学校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教管团队。完善教师技能大赛制度和教学能力大赛制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培养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不断提高到双师型教师比例,2022年职业院校达到80%。(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十五)改进教师招聘制度。职业院校新进专业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业界优秀人才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专业教师。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机制,有力促进双方人才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十六)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允许公办职业院校自主确定绩效分配办法,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十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探索为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人选。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设定技术技能大师称号。做好山东省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遴选推荐工作,依法依规并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十八)完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建立职业院校评价标准,实行客户评价、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展情况做为评估的重要内容,保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的办学导向。把第三方评价评估结果作为对职业院校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激励的重要参考。支持职业院校承办省、市技能大赛,建立全员参与的校赛制度和全专业参与的县赛制度,努力提高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水平,实施开放式、普及性大赛新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十九)健全职业教育研究体系。加强和培育职业教育科研队伍,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支持对外交流合作,简化职业院校教师境外访学研修审批手续等。对职业教育重点课题给予财政补助,鼓励教师参与区域经济、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提高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筹建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院,开展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的职业人才供需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鼓励支持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外办)

三、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关于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发挥好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院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牢牢把握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加强职业学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领导和促进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建设。(牵头单位:县委教工委,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

(二十一)建立职业教育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委书记、长任组长,委教工委书记、分管副长任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建立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二)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各相关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学校的评选,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二十三)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发布县职业教育工作督导报告。县委督查室每半年督查一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三个月调度一次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1.莘县职业教育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莘县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3.莘县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莘县职业教育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    县委书记

        高志国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么光宇  副县长

  员:张才兴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马俊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兆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刘德生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宁章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晓民  县科技局局长

        张景朝  县财政局局长

        张生居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启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东存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陶广才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赵艳霞  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丁照彬  县国资服务中心主任

        翟自光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县税务局局长

            团县委书记

        袁振峰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孔祥杉  县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田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莘县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一、 规模与布局

指标

现有基础(2019 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

18%

20%

30%

42%

中职学校数量(所)

1

1

1

1

其中,综合性中职学校数量(所)

1

1

1

1

其中,特色中职学校数量(所)





中职学校校均在校生规模(人)

3900

4500

7700

13000

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中职学校 数量(所)

1

1

1

2

高职院校数量(所)




1

高职院校在校生规模(人)





高职院校接收中职毕业生数(人)





备注:1.附表 1—6 职业院校为各市、县(市、区)所举办职业院校(含驻地民办院校)。2.考察综合性和特色学校目的,主要是鼓励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3.学校填写时,附表 1 不需要填写,附表 2-6 只填写适合学校的指标,可作适当修改。

 

 

 

二、 专业布局

 

产业

现有基础(2019 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开设专业

专业点数

学生数

开设专业

专业点数

学生数

开设专业

专业点数

学生数

开设专业

专业点数

学生数

新一代信息技术

电子商务

计算机应用

2

64

1131

电子商务

计算机应用

2

200

900

电子商务

计算机应用

2

300

1000

电子商务

计算机应用

2

400

1000

高端装备

机电技术应用

电子技术应用

2

508

397

机电技术应用

电子技术应用

2

600

400

机电技术应用

电子技术应用

2

600

400

机电技术应用

电子技术应用

2

600

600

新能源新材料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1

804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1

900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1

1000

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1

1000

现代海洋













医养健康

康复技术

1

204

康复技术

1

300

康复技术

1

400

康复技术

1

500

高端化工













现代高效农业

现代农艺技术

1

95

现代农艺技术

1

100

现代农艺技术

1

200

现代农艺技术

1

400

文化创意

音乐

服装设计与工艺

1

377

217

音乐

服装设计与工艺

2

400

300

音乐

服装设计与工艺

1

400

300

音乐

服装设计与工艺

1

400

300

精品旅游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1

31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1

100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1

200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

1

400

现代金融服务

会计

1

23

会计


100

会计


200

会计


400

其他重点产业 1













其他重点产业 2

























备注:1.上述为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2.其他重点产业,各市(校)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3.每个产业填写一行。

三、师资队伍

指标

现有基础(2019 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职业院校招聘教师数





其中,招聘有 3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人数





其中,招聘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





中职学校生师比(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

16.7/1

 

16.3/1

 

16.2/1

 

16.4/1

 

高职院校生师比(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双师型”教师数/专业课 教师总数)

75%

 

77%

 

78%

 

80%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双师型”教师数/专业课教师总数)





职业院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数量(人)

19

26

30

37

备注:1.中职学校生师比为全市平均数。2.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包括首席技师、齐鲁工匠、技术能手、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高级 会计师等。3.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要在括号内具体列明。

 

 

 

四、实训基地

指标

现有基础(2019 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个)

0

0

1

2

校内实训基地(个)

37

43

48

58

校内实训基地工位数(个)

1310

1580

1820

2200

校内实训基地生均工位数(个)

0.21

0.25

0.30

0.36

校内实习实训设备仪器总值 (万元)

2300

3100

3800

4300

校内生均实习实训设备仪器值 (万元)

0.38

0.52

0.63

0.72

备注: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应统筹考虑全市校内和校外实训基地情况,避免重复建设。

 

 

 

 

 

五、经费投入

指标

现有基础(2019 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万元)

5665

7274

6511

7088

市本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万元)





县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万元)

897

1057

788

910

省市共建职业院校经费投入(万元)

984

1683

1003

1165

中职教育吸引社会力量经费总投入(万元)


500

600

650

高职教育吸引社会力量经费总投入(万元)





中职财政投入总额(万元)

5665

7274

6511

7088

高职财政投入总额(万元)





中职生均拨款(万元)

0.33/生/年

0.33/生/年

0.33/生/年

0.33/生/年

高职生均拨款(万元)





备注:中职生均拨款为全市平均数。

 

 

 

 

六、社会培训

指标

现有基础(2019 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培训规模(人日)

315*60/人日

2400*120/人日

2500*120/人日

2600*120/人日

培训规模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

8.2%

53.3%

48.1%

43.3%

承担补贴性培训规模(人日)

55*14/人日

80*14/人日

100*21/人日

120*21/人日

培训到款额(万元)

5.2705

7.66

9.58

11.49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去产能分流职工、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培训规模(人日)

55*14/人日

80*14/人日

100*21/人日

120*21/人日

 

 

 

附件3:

莘县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政策内容

责任部门

1

2020年6月底前,制定“一县一策”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县教育体育局

2

落实各相关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县委组织部、县教育体育局

3

支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备案专业与高等院校开展“3+2”、“3+4”对口贯通联合培养并扩大办学规模,支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品牌专业实现五年一贯制培养.

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

4

支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培训等一体的职业院校。

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

5

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 发展专项+ 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

6

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

7

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确保县职业院校到2022年达到国家标准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

8

赋予职业院校更多自主权,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数内自主确定用人计划和自主招聘各类人才,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实行事后备案。

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

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扩大招生规模,努力实现职普比大体相当的目标。

县教育体育局

10

试点建立若干个技术技能创新示范园和项目,并在资金、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

落实职业院校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承担更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支持职业院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培训和职业教育,年培训量达到5000人次以上。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

12

大力开展中职学校省市级品牌专业建设工作,争取县职业中专2个专业(群)入围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13

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 X)制度试点工作,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促进书证融通。

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

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校企合作共建专业、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校),推动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校企协同育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国资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

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16

支持职业院校、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园)建设。

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

遴选我县行业领先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18

出台文件,业界优秀人才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专业教师。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

19

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

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

20

支持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任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老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

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

出台文件,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22

探索为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人选。

县人大、政协、组织部、工会、团委、妇联

23

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设置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并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会、县财局

24

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

县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

鼓励支持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

县教育体育局

26

加强和培育职业教育科研队伍,支持对外交流合作,对职业教育重点课题给予财政补助,鼓励教师参与区域经济、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

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相关文件:【结果反馈】莘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莘县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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