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提升保障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兑现养老服务投资奖补、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强监管,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
(三)落实部门职责。各部门明确职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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