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工作可以分为四个步骤:
一是创建准备(2022年6月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宣传发动。
二是集中创建(2022年6月底至7月中旬)。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与“安全生产月”“三夏”“三秋”作业监管等安全监管行动结合起来,强化联合执法,提高农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自查迎检(2022年7月下旬至8月)。对照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标准,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收集各类创建工作资料,编制宣传我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展示我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成果,迎接省级考评验收。
四是巩固提升(2022年9月至12月)。对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