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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1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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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总体情况。

这一项报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重在聚焦主题、简明客观。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年在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47条,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8条,关注人数达到120629人。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政府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形成办公室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各股室单位齐抓共管、有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的“稳岗就业”专栏,主动公开就业创业、职业指导等相关信息,提供就业服务。全力打造“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惠民惠企政策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体验区,开展“政府开放月”等活动,打造更优质的人社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积极主动公开,接受监督检查,保障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95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数量有待提升,内容不够详实,形式不够丰富。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适强化制度管理、规范信息内容、提升服务效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核,提供更便利的公开服务,尽可能多地利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漫画等形式,积极改善用户体验。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倾力打造“稳岗就业”栏目,持续更新就业政策,及时发布就业招聘、职业培训等信息,公示各类补贴接受监督检查,针对不同人群分类提供就业服务。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基本信息、事前公示内容,按要求公开行政检查结果。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群众、企业代表走进人社局了解工作,人社干部职工走进基层了解群众,开展知识竞赛提升政务公开知晓度,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有效提高公众通过政务公开各类渠道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的意识,建设“阳光人社”。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6.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sx.gov.cn/)及微信公众号“莘县人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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