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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河湖管理范围优化调整的公告

时间:2024-02-02 10: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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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2MB2659263J/2024-45237131
名称: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河湖管理范围优化调整的公告
发布单位: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02



 

为加强河道管护,莘县于2019年完成了县管河湖渠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现根据《关于高标准做好河湖名录复核、山区河道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校核和规划成果上图工作的通知》(鲁河长办函字〔2023〕7号),我县对部分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范莘干沟、鸿雁渠、彭楼干渠、张鲁公路沟、仲子庙干渠、俎店渠河道部分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

 

特此公告

 

 

 

 

 

莘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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