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统筹做好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聚焦薄弱环节强化风险防控,持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
一、推动落实攻坚事项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上市食品合格提升行动。推动落实“上市食品合格率100%”目标要求,组织食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摊点等食品经营主体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督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并留存销售凭证,以及相应批次合格证明文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监督指导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无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
(二)完成农批市场规范提升行动任务。组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习质量安全规范提升标准,推动一对一指导检查和跟踪整改。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责任“双落实”,鼓励和指导市场开办者对照“五提升”标准,提高档案管理、安全追溯、进货查验、质量检验和问题处置能力,推进市场信息化追溯建设。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确保全县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标准。
(三)强化流通环节冷链食品监管。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周检查工作制度,以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为重点,重点检查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落实“四专管理”、“亮码销售”制度措施情况,严查“八不”行为并持续曝光。强化涉疫食品排查管控,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守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底线。
(四)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落实《莘县2021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组建县级专项联合工作组,强化对乡镇(街道)整治行动指导督导。在流通环节重点加强农村食品销售主渠道监管,建立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监管台账,通过行政指导、责任约谈以及公开抽检、处罚信息等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通过监管推进会或风险会商等形式推动经验交流和措施落地。
(五)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消费主渠道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商场超市等强化农残检测、进货查验、散装食品管理,指导入场销售者积极改进防护措施、及时公示信息。加强市场销售畜禽肉类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销售含瘦肉精肉类产品及肉类注水等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和抽检。
(六)加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监管。推动落实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要求,强化网格化监管措施落实,适时组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二、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以《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指南(试行)》为基础,组织连锁超市总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大型食品批发企业开展自查,并向县局报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局组织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指导企业采取整改措施,消除潜在风险。
(八)指导企业健全管理体系。选取1-2家体量大、辐射广、经营高风险品种的食品销售企业,组织指导进行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制定控制程序措施。指导各市场监管所继续组织开展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全县选取10家食品销售企业,指导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三、强化日常监管与风险防控
(九)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日常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类专项整治不留后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检查问题的交办督办,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处置到位,形成监管闭环。组织指导食品销售者注册“互联网+”智慧监管系统,推动在全县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环节应用。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对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加强备案与检查。
(十)深化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督促各市场监管所及时开展新获证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加快实现库存清零。逐步扩大风险分级管理实施范围,启动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结合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健全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探索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结果应用。
(十一)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综合监督抽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信息,开展风险会商,综合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严防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以党建统领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强化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党史教育加强理论学习,用党的理论指导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党建和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监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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