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山东省行政复议通报办法》鲁政复办〔2022〕1号规定,现将全县2024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情况予以通报。
一、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件,受理103件。审结80件(含上年度转结15件),其中驳回32件,维持19件,调解和解24件,限期履行3件,确认违法2件,纠错率 6.25%,调解和解率23.3%,复议决定履行 100%。2024年上半年复议后诉讼0件。同2023年上半年相比,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同比上升45.07%,纠错率上升0.19个百分点。
二、行政复议案件特点分析
按照涉及的行政复议事项划分,举报投诉处理45件,行政不作为33件,行政处罚16件,信息公开6件,行政确认1件,行政征收1件,行政给付1件。
按照涉及的行政管理类别划分,市场监管70件,公安治安13件,公安交管3件,土地6件,房地产4件,不动产登记1件,房屋征补1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件,农业农村3件,医疗保障1件。
行政复议案件热点领域发生,事项集中在举报投诉和行政不作为两类,管理类别集中在市场监管和公安两类。复议申请涉及的领域范围有所扩大,如新增了农业农村和医疗保障,行政复议事项新增了行政给付。
三、行政复议反映出的问题
一是程序性违法是纠错主要原因。仍有部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定步骤缺失,未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存在未有效送达、超期送达等问题,影响了行为合法性。个别行政机关缺乏证据意识,收集的证据没有形成证据链条。二是市场监管类别复议案件显著增高。2024年以来,市场监管类别复议案件增长较快,与2023年上半年相比,同比增长600%,主要集中在对投诉举报答复不满意和行政不作为两类。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和掌握基本程序法和常用的专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四、行政复议方向和建议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2023年9月1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议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加大对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如怎样制作各种笔录,调查取证,判断证据的真伪及效力,怎样写作法律文书等实际工作能力。
(二)要树立严格的程序意识,坚持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一是树立程序意识。各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正常的行政执法活动中,要克服凭感觉、凭经验处理问题,更不能用习惯做法处理行政事务,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二是严格执法步骤。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办案流程办理,避免因不作为或不当作为被复议纠错。三提高执法能力。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准入条件,坚持逢进必考,逐步提高门槛,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
(三)注重诉源治理。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释法说理力度,预防行政纠纷发生,配合复议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更好维护群众、企业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群众、企业的满意度,全力助推莘县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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